9月25日,第十二届山东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山东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在潍坊召开。本次年会由山东大学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杂志社、山东政法学院、山东省检察官协会联合主办,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协办。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雪飞出席开幕式并讲话。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郭立新、法律政策研究室一级高级检察官吴孟栓,潍坊市委书记刘运,山东大学党委副书记陈宏伟,山东政法学院院长吕涛在开幕式上分别致辞。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文娟主持开幕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陶卫东参加会议。
陈宏伟介绍了山东大学近年来在学科建设、理论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回顾了学校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共建山东大学检察理论研究中心、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来的检校合作情况,表示学校将积极服务于检察理论研究与工作实践,助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山东大学讲席教授谢鹏程作题为《论检察工作的四个现代化》的专题讲座,围绕检察工作理念、体制、机制、能力等,阐明了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要求。
与会代表围绕“法律监督与诉源治理”“刑事检察与检察侦查”“民行检察与公益诉讼”“司法改革与检察管理”四个专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俊伟教授、山东大学检察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段君尚博士分别对第三、四专题进行点评。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院(威海)院长周长军教授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会议研讨进行了总结。
文 | 段君尚 庄硕
图 |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审核 | 董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