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晚,法学院“法理学博士生论坛”第一期在114教室举行。本期论坛的主题是“美国宪法理论对民国宪政理论的影响”,由法学院2008级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刘伟主讲,马建红副教授作为特邀嘉宾参加了论坛。论坛由法学院2008级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尚海涛主持。
在简要概括了民国时期借鉴西方宪政思想的必要性后,刘伟结合民国历次制宪过程以及各宪法性文件的文本,分析了美国宪法理论对民国宪政理论演进与宪政实践的具体影响。他认为,美国宪政理论之所以能够影响我国的宪政进程,主要是通过两个途径实现:第一个途径是近代教育,第二个途径是留美教育。近代教育始于清末的大学教育,当时的国立学校聘请了大量美国传教士,在这一特殊群体的影响下培养了大量法学人才;而19世纪末20世纪初大量的留美学生回国,则为美国宪政理论在中国广泛传播造就了很好的氛围。针对民国宪政理论推动群体即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主要理论,他分别评析了好政府主义、人权理论以及自由主义一般理论。此外,刘伟通过对孙中山五权宪法理论的解读分析了美国宪法理论对民国宪政实践的影响。
随后,论坛进入自由互动阶段,同学们根据刘伟的讲述,有针对性的提出问题,参与论坛的博士生也纷纷对刘伟的观点作出了回应,同学们进行了有益的互动。马建红副教授对于本期论坛给予了深入细致的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