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山东大学法学院学术研究与论文写作系列第二讲于华岗苑顺利举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圣平教授、《清华法学》编辑部主任徐雨衡作为主讲嘉宾,以“法学论文写作:视野、方法与体系”为题作学术报告。本次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张平华教授主持,法学院四十余名师生参加讲座。
高圣平主要围绕“如何选题与寻找问题意识”“如何看待解释论和立法论”“如何看待比较法资料”三个层面展开。第一,在“如何选题与寻找问题意识”方面,高圣平从应用法学的角度对选题展开了探讨。他认为文章的标题决定了编辑的态度,这与作者的问题意识密切相关。问题意识的寻找要服务于国家战略、兼顾中国自主知识体系、解释落实国家重大政策;问题意识的寻找要关注法官在适用法律时的不同的解释;问题意识的寻找要注重对二级学科的交叉研究。第二,在“如何看待解释论和立法论”方面,高圣平认为中国法学的发展理念忽略了教义法学发展阶段,在法条不完全的背景下,当然会利用法律解释的方法来明确大前提,但需要反思的是依据教义学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否现实,是否需要借助其他学科来调整研究面向。同时,他强调应用法学必须要梳理法院裁判。第三,在“如何看待比较法资料”方面,高圣平认为,传统的“国外新研究对中国法完善的启示”的文章模式已经过时,新时代对比较法资料的使用应当关注“评注书”,但需注意不要过度引用。另外,作者在动笔之前应当研究、理解目标投稿杂志,看其偏向于哪个方向以及以往发表文章的论证逻辑。
徐雨衡首先强调了文献综述的要求,她提出当下部分作者的文献综述过于冗长,她认为作者只需要表明站在谁的文章基础之上展开即可。而非过多关注比较法资料,断章取义、移花接木都是不可取的。其次,徐雨衡对“法学界为什么这么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鼓励年轻学者发表文章。此外,徐雨衡谈到了写作的本质和学术发表的本质。她认为写作是作者与外界沟通的一种方式,它带有个体认知、思考和表达的特点,应具有散点式爆发或者基因突变的特点;学术发表的本质是学术认可,它是对自我的一种挑战,因而作者在学术发表的过程中必须要注意到读者的感受。她指出作者应做好选题工作,让“写什么”和“发什么”成为一回事儿,找到自己真正想写并且能发表的选题。再次,徐雨衡提到了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几点思考,她认为在体系构建时不能仅限于我国的传统文化,要对我国现代化治理的法学学科、具有信息时代特征的法学学科以及法学学科交叉问题作出回应。最后,徐雨衡介绍了文章投稿方面的一些技巧。
讲座最后,张平华对高圣平、徐雨衡两位老师牺牲假期来校指导、支持法学院的发展表示衷心感谢。
高圣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杰出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法立法专家组成员,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专家组成员。
徐雨衡,《清华法学》编辑部主任、编审,法学博士。
文 | 刘嘉雯
图 | 田如茵
审核 | 董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