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清华大学法学院、“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组委会主办,台湾理律文教基金会和台湾理律法律事务所协办的第六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于2008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我院第五次受邀参加竞赛,经评审,我院代表队获得竞赛第五名和“最佳书状奖”,陈姿含同学获得“优良辩手奖”。
本次竞赛共有包括北大、人大、复旦在内的15所高校参加,竞赛题目为“奥古斯都号货轮油污事件”,包含国际法、国际私法、环境法以及多个国际公约内容。对于选手来说,准备的过程是艰难的――在两个半月的时间内,选手不仅要在迟德强老师的指导下完成近8万字的诉状和答辩状,还要加班加点自学全部国际法课程。在为期4天的竞赛期间,选手们的努力得到了最好的回报,我院代表队分别代表控方与辩方和清华大学等高校代表队进行模拟法庭辩论,竞赛过程中,选手们以扎实广泛的法律知识和机智稳健的临场表现,赢得了在场评委和对手的赞赏,充分展现了山大法学院学生的良好素质。由于许多学校在大三之前就已开设国际法课程,让我们的参赛选手在准备上更为仓促,没有更多的时间进行赛前模拟训练,虽在迟德强老师的精心指导下,文字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临场表述却略显单薄,只能遗憾的止步四强之外。
通过本次比赛的学习交流,同学们不仅目睹了法学大师们的气度与风采,更在专业知识和学习方法上受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