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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一行来我院调研座谈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21        阅读量:


5月18日下午,山东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处长夏贞鹏等一行4人,就教育法治工作来我院进行调研座谈。山东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于向明,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院(威海)院长周长军,山东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邝璐,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行政法研究所所长王德志,山东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何晓斌,山东大学法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杨小超等人参加调研座谈。座谈会由周长军主持。



周长军对夏贞鹏等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同时介绍了山东大学法学院办学的总体情况,并对山东省教育厅长期以来对学院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夏贞鹏首先回顾了自己与山东大学法学院的深厚渊源,对山东大学法学院在建立教育立法基地、普法基地以及宪法教育方面作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赞扬。他以大中小学里开展的法治教育为切入点,介绍了此次调研的背景和目的。他表示,在教育法治工作中,要深入调研了解一线的实际情况,创新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从而充分发挥高校在法治教育方面的功能。希望山东大学法学院能结合自身优势,以教学科研实践中的丰富经验助力教育法治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随后,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综合改革处二级调研员石仁勇以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教育综合改革与法治建设的关系为引入,指出了教育评价在教育领域改革中的重要性与艰巨性,希望能在与山东大学法学院的合作中进行深入探索。青岛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丽萍回顾了山东大学法学院在青岛市依法治校的立法支撑方面做出的贡献,并对未来与法学院在宪法教育、普法宣传、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领域的合作进行了展望。济南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评估部助理研究员周园借鉴国际上教育质量监测的先进经验,希望能将法治素养融入教育评价,进一步优化教育评价体系。



座谈会上,邝璐、王德志、何晓斌、杨小超还分别就教育法治研究中心的设立以及与教育部的合作、大学阶段学生的宪法教学情况和学业评价体系、青少年宪法意识和高校多样化的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与普法实践等方面进行了发言。



于向明在总结中介绍了山东大学法学院在青岛、济南两地同时办学的突出优势,他表示,希望在教育法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上能与山东省教育厅进一步深化合作,山东大学法学院将强化使命担当,为贯彻山东大学的服务山东战略做出独特贡献。


文 | 罗鑫昊

图 | 罗鑫昊

审核 | 董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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