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首页 -- 新闻快讯 -- 正文

王永起法官讲述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司法运用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17        阅读量:

5月13日上午,山东大学交叉法学研究论坛(第二期)在洪家楼校区逸夫法学楼举行。论坛邀请山东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王永起主讲,交叉法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海燕教授主持。



王永起法官以《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司法运用》为题,从举证、质证、认证三个层面讲授了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在司法中的运用,对目前适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行了解读,就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等各种证据类型在理论研究和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讲解,并现场回答了听众的提问。报告既有深厚的理论纵深,又有三十多年的审判实践经验,理论来源上旁征博引,案例支撑上信手拈来。与会人员普遍有茅塞顿开、意犹未尽的感觉。



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刘艳,山东高院政治部三处副处长王新兵参与了与谈环节。刘艳高度认同王永起法官对证据的分析认定,从检察院视角谈论了对民商事案件进行审判监督的认识,并就虚假诉讼中证据的审查认证等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王新兵则从建设工程案件中以鉴代审问题,对于自认证据的认定问题,在线诉讼中证据的质证,不同法律群体对不同证据的重视差异等视角谈了自己的看法。



四十余位法学院师生及业界人士参加了此次学术活动。


文 | 王新兵

图 | 红豆摄影

审核 | 张海燕 董雪梅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