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国家法室处长陈亦超、国家法室三处副处长董立新、国家法室二处干部韩屹青一行带领调研组在青岛市就涉外领域相关立法工作开展调研。本次调研座谈会由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张桂芹主任主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海事法院、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海尔集团、海信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等单位涉外法律部门负责同志参会。我院副教授、对外经贸法律与争端解决研究中心副主任向力应邀参加调研座谈会。
本次调研座谈会共围绕五个方面展开:第一,青岛市对外交流合作以及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建设发展的基本情况;第二,近年来青岛市有关企业发展海外业务面临的法律风险及其法律应对措施;第三,近年来青岛市法院系统审理涉外案件的基本情况;第四,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对外关系法(草案)》、《外国国家豁免法(草案)》的具体意见建议;第五,对完善我国涉外法律体系,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向力首先简要介绍了山东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领域的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情况,随后就《对外关系法(草案)》第32条、第33条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最后就对外关系法的研究与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提出了完善建议。调研座谈会的最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童卫东主任对各位与会代表的发言予以了充分的肯定。
文 | 严杰
审核 | 董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