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下午,青岛市委依法治市办成员、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新锋,青岛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殷静等一行9人,就关于开展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来我院进行专题调研。法学院党委书记于向明,法学院、法学院(威海)院长周长军,副院长冯俊伟及山东大学讲席教授谢鹏程、特聘教授崔永东、杰出中青年学者张平华、国际法研究所副教授迟德强等法学院教师代表参加调研。座谈会由周长军主持。
于向明对王新锋、殷静等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山东大学法学院办学的总体情况,并对青岛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学会长期以来对学院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法学院校来讲尤其意义重大,需要学院在开展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中深入学、反复学,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王新锋对山东大学法学院搬迁至青岛以后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赞扬。他介绍了此次调研的背景和目的,表示本次调研是在青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青岛市法学会会长程德智的关切和指示下展开的,青岛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法学会共同参与,旨在充分了解驻青高校开展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工作的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听取各驻青高校对贯彻《意见》的意见和建议。
青岛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殷静指出,“两办”多年来首次就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印发《意见》,意义深远。她从青岛市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现状出发,期待未来能在海事海商研究、涉外法务交流等方面得到学院的大力支持。
周长军代表学院介绍了山东大学法学院对《意见》的学习和研讨情况,重点分析了法学院未来贯彻《意见》要求在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方面的想法。他表示,《意见》是指引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新时期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赋予了重大使命,对法学教育界具有极大的提振作用,法学院将根据《意见》要求,不断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为贯彻山东大学的服务山东战略做出独特贡献。
座谈会上,谢鹏程、崔永东、张平华还分别就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教材进中小学课堂、司法学视角下的青岛市营商环境优化、整合校地资源和构建校地人才互动平台等方面进行了发言,期待青岛市与法学院共同推进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座谈会交流阶段,青岛市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市法学会、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纷纷结合《意见》内容对法学院教师代表的提议积极回应。王新锋在总结中高度肯定了山东大学法学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各项工作,认为《意见》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顶层设计,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了理论和人才基础,其贯彻与落实需要各方协力。他代表司法行政部门表态,未来将从“信仰、教学、实践、研究”四个方面促进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走向深远。
文 | 张晓敏
图 | 巩合吉
审核 | 董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