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首页 -- 新闻快讯 -- 正文

法学院召开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交流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15        阅读量:

3月14日中午,法学院在华岗苑北楼三楼中厅会议室举办了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交流会。法学院院长、法学院(威海)院长周长军,山东大学讲席教授谢鹏程,各研究所所长以及青年教师2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法学院副院长冯俊伟主持会议。

冯俊伟首先领学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并强调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意义。他指出,要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优化法学学科体系,完善法学教育体系,推进法学和其他学科交叉融合发展,推动实务课程体系和理论教学体系协调发展。



会上,谢鹏程教授结合自身教学经历,分享了本科教学的经验,强调要以教材为基础开展课堂教学,并提出希望能够给予本科生更多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柳忠卫教授指出本科教学工作有助于获得科研启发,建议教师教学要重视课前备课工作以更好地展示教学内容。

青年教师们也结合自身教学情况展开了一系列讨论,就如何保证平行班教育教学的统筹协调、创新教学方式的可行性、学生培养的多元路径、本科教学的成果转化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和看法。

最后,周长军在总结中谈到,教学是高校的重要职能,青年教师要高度重视本科生教育教学工作在法学人才培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他提倡教学方法多元化,希望青年教师能够根据自身情况和特点,开展符合规范、效果良好、同学满意的课堂教学。

本次会议的召开,教师们对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要求和方式有了更加深刻的领会,有助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发挥人才培养的主体作用,努力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为新学期开展本科教育教学提供了有力保障。


文 | 陈玉华 范毅强

图 | 范毅强

审核 | 冯俊伟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