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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法学创新团队高端论坛暨山东大学博士后交叉创新学术研讨会在青岛举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1        阅读量:

12月17日,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中的数据运用与数据治理创新团队共同举办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中的数据治理与数据权利保障”2022高端论坛暨山东大学博士后交叉创新论坛“数字时代的智能司法”学术研讨会于青岛举行。本次会议采用线上的方式,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黑龙江大学、山东大学、腾讯集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30余所高校、科院院所和企事业的50余位专家学者在线发言,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会议开幕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于向明主持,山东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院院长黄凯南,山东大学人事部部长、人才工作办公室主任、青岛校区人事处处长刘健,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副主任刘树德,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马长山和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中的数据运用与数据治理”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周长军先后致辞。马长山在致辞中阐释了数字司法如何更好的维护数字正义的三个观点。黄凯南在致辞中从学科建设、科研立项、新型智库建设和学术成果等方面介绍了山东大学人文社科的发展情况。刘健在致辞中介绍了学校在人才建设、博士后培育方面的政策和成果,对法学院的工作给予肯定。刘树德谈到了数据治理和数据权利司法保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认为人民法院加强数据治理和数据权利司法保障的实践、顺应时代发展,深入推进数据治理和数据权利的司法保障。周长军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依法治国战略实施中的数据运用与数据治理创新团队所做的工作,同时提到本次论坛也是对创新团队在数据法学研究方面的检阅以及对博士后工作的推进。


主旨报告(一)


开幕式后,论坛进入到了主旨报告环节,该环节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由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法律科学》主编杨建军主持,共有五位专家作了报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胡铭从检察机关的大数据监督切入,指出大数据时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发生了诸多变化,对数据人格权和数据财产权进行研究和保护,应当引入比例原则,明确相应的法律规范。腾讯集团法务副总裁江波指出,近年来我国法律与科技融合度越来越高,区块链技术会在未来对司法活动产生深刻的影响,web3.0时代会给法律信息化带来重要变化。山东大学人文社科期刊社社长、《山东大学学报》主编魏建教授认为网络平台存在版权的选择性保护问题,建议加大对版权的投入并明确算法的责任,并通过伦理和法律促进平台的科技向善。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环球法律评论》副主编支振锋认为在目前数据资源的权利配置问题上出现的种种乱象可以通过从单向的权利思维转向双向的互惠思维,从传统的权益保护行为到新型的秩序维护思维这种思维的转向来解决。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叶高芬通过对国内外数字经济的反垄断监管的比较研究指出,我们国家的数据反垄断监管不能盲从欧美,要以“效果原则”为准则并且注重经济学方法的使用。



主旨报告(二)


主旨报告的第二部分由《法学论坛》吴岩副主编主持,共由4位专家做了报告。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中礼教授认为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背景下数据错误在当下和未来都可能导致巨大的风险,对数据错误的法律规制应当遵循合理规制、推本溯源、公开透明和精准实施原则,对数据错误进行治理需要标准化方式作为操作性指南,为数据错误处理提供基本的逻辑和方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凌寒认为《数据安全评估办法》中的“最终结论”是基于国家安全例外的行政终局行为,数据跨境制度本身是国家的制度优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谢登科认为非法电子排除制度的构建需要在诉讼过程中确立尊重和保障数字人权的基本理念,将电子数据纳入搜查和扣押的适用对象,并且基于侵犯基本权利的电子数据确定对非法电子证据的排除。山东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宋保振认为通过社会法的路径对弱势群体进行保障具有优势。


专题讨论


下午围绕大会主题分两个会场进行了专题讨论。大会的专题讨论环节由《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副主编李春明和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俊伟教授主持,由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江秋伟、山东师范大学讲师韩晗、山东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刘建臣、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研究生孟李冕、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董东晓、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孙庆春、清华大学法学院卢震豪博士、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祝高峰、山东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孙康、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共管学院讲师姜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陈爱飞、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讲师郑琳、中共中央党校王齐齐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王蕊博士围绕大会主题汇报讨论了地方公共数据的界定、权属、运营,区块链和大数据背景下的法律监督、职务犯罪调查模式的转型、个人信息的反垄断和合理使用、生物特征识别数据的界定与规制、数字向善的价值和实现路径、面部识别技术的运用和规制、自动驾驶汽车在数据监管方面出现面临的困境和变革路径、数据小化原则和区块链特性的兼容、数据与信息的法律关系、数据隐私的全周期保障等问题,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长韩旭至副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传凯、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华、北京航天航空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对报告进行了评议。

“数字时代智能司法”小组讨论分两个环节,分别由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马得华副教授和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于永宁副教授主持。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后曹晟旻,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后齐英程,山东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博士后傅爱竹,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姜晨曦,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黄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刘沛宏,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徐家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胡昌明,华东政法大学助理研究员、博士后王静,中国海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博士后连雪晴,山东大学助理研究员、博士后段君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赵志超,山东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赵强围绕“数字时代智能司法”汇报讨论了实现个人数据收益正义的路径、政府数据开放的法治化路径、单边人权制裁的合法性审视、同案类案检索、人工智能说理的说服力、司法人工智能的角色定位、对犯罪人非羁押措施的数字性监管、诉讼与元宇宙的结合以及通过模型对法律判决的预测等问题。《法律科学》副主编马治选,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鑫教授和中南大学法学教授杨开湘对该环节进行了评议。

大会最后的总结阶段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智航教授主持,黑龙江大学《求是学刊》执行副主编李宏弢和山东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何晓斌分别对两个分论坛进行了总结。在成果方面李宏弢建议进一步加强有关数据治理和数据权利的基础理论研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研究,在引领立法发展和政策走向上作出学术研究应有的思考和引领。何晓斌认为博士后交叉创新论坛对于关键词“交叉创新”落实地非常好,参会专家学者的论文体现出了数据保护和算法技术的交叉、司法过程和程序的交叉还有研究方法的交叉。最后,郑智航对一直以来关注和支持山东大学法学院的各位学界同仁致以衷心感谢,宣布论坛闭幕并期待与会同仁来年春暖花开之时鳌山湾畔再相聚。


文 | 傅爱竹 刘桂荧

图 | 傅爱竹 刘桂荧

审核 | 董雪梅 郑智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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