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晚,山东大学法学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养卓越法治人才”系列讲座第十期于华岗苑顺利举办。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崔立红教授以“为知识产权强国而创新”为题做了一场精彩纷呈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邱心语主持,百余名师生参会。
首先,崔立红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和《“十四五”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引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的重要性。其次,崔立红表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并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第一,以嘉兴中华化工公司诉王龙集团商业秘密侵权案为例,说明了当前知识产权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不一致性”;第二,《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了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具体包括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最高刑上调、假冒注册商标罪中新增“服务商标”和增强了对侵犯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权利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等;第三,用钦州锐丰钒钛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技术合同纠纷一案讲解了实践中认定合同属于欺诈还是商业风险的复杂性。再次,崔立红认为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主要包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改革和知识产权领域的行政裁决两个层面,并重点讲述了专利权侵权行政裁决、强制措施和行政调解问题;最后,崔立红提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可仲裁性的观点。
问答环节,同学们针对《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内容,对服务商标和商品商标交叉时应如何认定服务商标的使用范围进行提问。崔立红对各位同学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并叮嘱大家切忌用已有思维和生活经验学习知识产权,不要直接把传统合同法理论适用于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养卓越法治人才”系列讲座旨在引导法学学子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探讨法学各学科的经典及前沿问题,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主讲人简介:崔立红,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山东省版权教学与科研基地主任。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司法部项目、中国法学会项目和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多项,是山东省政府法律专家库专家,山东省网络法学会副会长,山东省文化创意设计行业协会“版权授权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版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济南市知识产权智库专家,济南市、青岛市仲裁委员会委员,济南市、青岛市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青岛市企业评价协会理事、山东省影视制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现市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法官。
文 | 尹希
图 | 张书源
审核 | 董雪梅 宋保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