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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举行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04        阅读量:

12月4日,在我国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暨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周年之际,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在育贤广场举行宪法晨读活动,在国旗下进行宪法宣誓、诵读宪法条文。校区党工委副书记郭培良、党工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刘琰、党工委(校长)办公室副主任朱继磊,法学院党委书记于向明、党委副书记邹永厚以及师生代表100余人参加了活动。



早上七点,迎着朝阳,国旗护卫队高擎国旗,迈着铿锵有力的步伐走向升旗台。伴随着庄严的国歌声,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迎风飘扬。全体师生神情庄严,行注目礼,在国旗下进行宪法宣誓和宪法晨读。铮铮誓言掷地有声,全体师生面对宪法作出了对党、国家和人民的庄严承诺。诵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条文,诠释着师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决心。

郭培良在国旗下讲话中回顾了“八二宪法”制定修改的历程,强调我国宪法不断吸收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具有与时俱进的能力,不仅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更为固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构筑起法治长城。希望通过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等系列活动,让宪法精神植根全校师生的心底,化作每位师生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自觉行动,凝聚起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磅礴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山大贡献。



在我国现行宪法公布实施40周年之际,校区以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为契机,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使全体师生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在宪法宣传学习中彰显山大人的责任与担当。


文 | 陈紫芸

图 | 魏晓雨 魏珂鑫

审核 | 邹永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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