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晚,山东大学法学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养卓越法治人才”系列讲座第三期于华岗苑北楼顺利举办。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崔永东教授以“司法学的前沿问题”为题做了一场精彩纷呈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缪乐主持,二百余名师生参会。
讲座伊始,崔永东简要介绍了司法学学科的基础内容与发展现状:司法学是新兴学科,前景广阔,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学理意义。司法学兼具交叉性与独立性。其次,崔永东从基础性理论(司法人道论、司法二元论、司法公信论)与支柱性理论两个角度对司法学的理论体系进行了阐述。其还认为,司法战略、司法战策、司法战术三者既存在差别又有联系,司法战略的具体化是司法战策,司法战策的具体化是司法战术,只有通过三者的相互贯通、相互配合才能真正实现以人道主义为中心的司法目标。再次,崔永东鼓励同学们培养问题意识和战略意识,从司法战略的角度思考司法纠错机制的问题和意义。目前,司法学体系(包括学科体系、理论体系和范畴体系)已趋于成熟,但在实践中还存在着司法监督不到位、司法机关去地方化和去行政化不彻底、司法公信力不强等问题。与此同时,司法学界不仅要坚持以现实问题为导向,还应注重上下通力协作、将解决措施落在实处。最后,崔永东对司法学中的司法二元论、司法公信论、司法立法论、司法传统论等分别进行了阐释,并指出了社会司法将多数案件分流出诉讼程序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要重视人权保障、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承、提高司法公信力等工作。
问答环节,同学们围绕司法中人权保障的覆盖范围、我国司法审查纠错制度的发展路径、诉前调解的法律性质等问题进行提问。崔永东对各位同学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细致解答。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养卓越法治人才”系列讲座旨在引导法学学子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探讨法学各学科的经典及前沿问题,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崔永东,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省司法研究基地主任。兼任民盟中央委员、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盟上海市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华司法研究会民族法制文化专委会理事等职务,曾兼任中国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司法研究会副会长及秘书长等职务。其长期从事司法学及相关学科的研究与教学工作,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哲学研究》等知名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出版《司法学原理》《司法学论纲》《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等专著10余部;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项目20余项。
文 | 李梦丹
图 | 魏珂鑫
审核 | 董雪梅 郑智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