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精神,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山东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于8月28日组织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专题研讨。研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为主题,共设立“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的法学教育”“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的法学学科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的课程体系完善”等12项议题。来自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鲁东大学等15个高校的近四十名教师参与研讨。
会议开幕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于向明主持。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主任许峰,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山东大学讲席教授、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谢鹏程分别致辞。许峰主任高度评价了此次研讨会召开的意义,指出我们应深入结合课程思政建设,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的教学与研究。周长军院长首先向各位老师前来参加会议研讨表示感谢,并期待与会人员能就如何更好地开设研究生阶段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深入探讨。谢鹏程教授则针对当下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不足,提出以下完善意见:第一,要全面梳理和把握习近平原创性的法学观点和基本的法学主张;第二,要找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代表性、基础性法学范畴与概念,真正使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一个学科体系。
本次会议共包括三个主题研讨环节。与会嘉宾分别就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的教学设计、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的方法与路径、习近平法治思想本科教学与研究生教学的差异、《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与《法理学》的衔接,以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等进行主题报告,并对此报告展开了深入的交流和与谈。
会议闭幕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智航主持。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玲进行会议总结。王玲首先就山东大学法学院组织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生课程建设专题研讨表示感谢,并全面总结了与会专家在课程设计、教学方式、培养方案等方面的积极谈论。郑智航总结了进一步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与研究应处理好“五对关系”。最后,山东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谢鹏程教授向所有与会专家发出倡议,希望大家积极加入到山东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这一平台,努力把中心打造成国内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高地。
文/宋保振
审核/郑智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