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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与济宁仲裁委员会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29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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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山东大学与济宁仲裁委员会举行战略合作框架签约暨山东大学仲裁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济宁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济宁仲裁委员会主任李海洋,山东大学校长助理、青岛校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邢占军出席并分别致辞。仪式由济宁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狄峻青主持。

李海洋首先向山东大学对济宁经济社会发展长期以来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济宁仲裁委员会自去年换届以来,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助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山东大学作为全国的著名学府,学术地位卓越,学科班底雄厚,济宁仲裁委员会将不断加强与山东大学的深度合作交流,推动法学教育与仲裁实践融合发展,共同谱写山东大学和济宁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邢占军对双方的合作满怀期待、充满信心。他表示,山东大学与济宁仲裁委员会的战略合作,开启了一种全新领域的仲裁理论探索和实践。近年来,山东大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的重要指示精神,扎根中国,厚植齐鲁,形成了“服务山东战略就是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山东发展就是服务国家发展”的思想共识。法学院在全省率先开设仲裁法学课程,承担多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围绕国家仲裁体制改革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一直以来,济宁仲裁委员会砥砺深耕、求新思变,在建立“和仲共济”快调中心、开通仲裁案件“金”字号等方面推出系列创新举措,双方合作具有坚实基础和广阔空间。山东大学将以建立仲裁实践教学基地为纽带,与济宁仲裁委员会共同努力,不断促进法学理论与仲裁实践有机结合,携手打造校地合作的典范,为法治山东、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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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上,邢占军、李海洋为“山东大学仲裁实践教学基地”揭牌;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济宁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狄峻青代表双方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第五届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刘加良做了题为“新时代仲裁法律制度的重点与走向”的法律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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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有关市直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第五届济宁仲裁委员会部分仲裁员、山东大学法学院相关人员参加仪式。


山东大学与济宁仲裁委员会战略合作框架的签署和山东大学仲裁实践教学基地的建立,有助于双方在科研合作、人才交流、业务培训等方面深度融合,实现优势互补,共建共赢。法学院立足学科特色,深化供需对接,构建与法学学科专业密切结合的市场拓展工作体系。围绕仲裁开展学生实习实践,拓展新的学生就业渠道。


文/巩合吉 杨杰

图/济宁仲裁委员会

审核/于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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