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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济南市中区法院合作建立教学实践基地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07-11-01        阅读量:

    7月13日下午,山东大学法学院―济南市市中区法院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仪式暨实习生座谈会在济南市市中区法院举行。学校教务处副处长王丰晓、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肖金明、副院长林明,市中区法院院长解雅洁,以及部分法官、实习的04级本科生等30余人参加了仪式。

    座谈会上,实习学生代表首先谈了在市中区法院近两个月工作、生活的情况以及体会、收获。负责指导学生的法官谈了学生们的工作表现,他们一致认为,山大法学院的学生理论功底深厚,基础扎实,富有朝气,自律好学,善于思考,责任感强;同时他们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座谈会后,举行了揭牌仪式。王丰晓处长与解雅洁院长共同为“山东大学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揭牌。王丰晓、解雅洁、肖金明相继讲话,一致认为,本实践基地的建立,标志着双方合作揭开了新的一页,相信随着合作的不断密切和深入,一定会创造出双方互利双赢、相互提高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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