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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设立“校友基金”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07-10-27        阅读量:

   日前,法学院正式设立“山东大学法学院校友基金”。法学院校友基金是在9月22日的93级本科生毕业十周年聚会上校友们倡议并最终设立的。93级校友首期注资12000元,资金将用于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为规范基金的使用,使每一笔捐助资金都发挥应有的效益,法学院制定了《山东大学法学院校友基金管理办法》,并将成立山大法学院校友基金管理委员会。法学院校友基金的来源包括在法学院学习工作过的海内外校友、校友所在单位、各地法学院校友会及现在校师生员工的自愿捐赠;海内外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界人士的自愿捐赠,基金将用于山大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山东大学法学院校友基金”将为法学院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在学院发展中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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