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首页 -- 新闻快讯 -- 正文

全国首届法学博士培养论坛在北京召开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07-08-20        阅读量:

   6月24日,由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主办的首届法学博士培养论坛在北京五洲大酒店举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贸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山东大学、湘潭大学、大连海事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辽宁大学、黑龙江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京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上海大学等各大法学博士培养单位的负责人和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沈四宝教授主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王玲书记和徐子健副校长应邀出席了会议并致辞。沈四宝教授介绍了召开此次会议的背景和主旨、国务院学位办领导对此次会议的关心和支持,以及会议主办方的愿望。本次会议主要就法学博士生的招生机制、法学博士的培养模式、法学博士科研能力的培养、法学博士培养的政府宏观调控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我院常务副院长肖金明教授应邀参加会议并在会议上发言。肖金明教授在发言中阐述了法学博士生教育在整个法学教育体系中的定位,介绍了山东大学法学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博士生培养模式、改革海外经历、双导师制、学风建设等情况。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