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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景辉教授讲述法律人及其伦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20        阅读量:


6月17日,山东大学法学高端论坛于华岗苑北楼举办。本期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景辉主讲,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帆、法学院助理研究员傅爱竹作为与谈人参加论坛。本次论坛由法学院教授李道军主持。



本期论坛陈景辉教授以“法律人及其伦理”为题,以概念分析的研究方法层次性地解读法律职业伦理这一宏观话题。陈景辉教授在讲解之初提出“法学院是否值得呆四年”这一问题,引发在场师生思考。他从法学教育以培养法律人为目标的角度出发,阐述法律人并无特殊思维方式,但却是独立社会角色的观点。随之,肯定了社会公众对法律人寄予的特殊期待。他逐次分析当下法学教育的必要性,明确了法学教育的核心任务是培育以法律判断取代自身判断、掌握体系性解释方法的法律人。他进一步强调了法理学与职业伦理在限制法律人专横和避免专业人士借助专业知识谋取不当利益方面的重要价值,并明确了职业伦理与日常伦理之间的关联与区别。

李道军教授指出此次讲座用诙谐的语言叙说着一些沉重的话题,于细微处出发阐述了一个重大的宏观命题,非常赞同景辉教授通过自我设问、追问方式引出问题并展开思考与解惑的阐释过程,这些设问、追问及反证也在启迪和激励同学们要充分利用在校时间,勤奋耕读,深入思考,为今后成为一名值得期待的法律人而努力地精心准备着。副教授张帆与助理研究员傅爱竹分别进行与谈,肯定了陈景辉教授在学术研究方面的成就,对他独到的研究方法表示赞赏,并对陈景辉教授的此次分享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陈景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理事。2013年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主要研究法律理论、法律哲学,著有《实践理由与法律推理》《法律的界限:实证主义命题群之展开》,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清华法学》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


文/王茂泉

图/文弘

审核/李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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