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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贤起讲述美国专利法之可专利客体问题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03        阅读量:


6月2日,法学院邀请美国UPSHAW PLLC顾问、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蒋贤起博士做客山东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论坛,做了题为“美国专利法之可专利客体问题分析”的报告。本期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崔立红主持,山东大学兼职特聘教授郭庆存、法学院教授毛映红、山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主任高金军、山东文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夏傲福作为与谈人参与了此次讲座。



蒋贤起从可专利客体问题与国家战略出发,指出美国已经将可专利客体制度与产业政策、科技创新、国家竞争、国家安全紧密联系在一起,意图通过强化专利权保护,降低软件计算机类专利授权的门槛,以维持竞争优势。针对美国人工智能委员会发布的最终报告中提出的“可专利客体问题现状”,蒋贤起立足专利法的规定以及重要判例的历史发展两方面,结合美国专利法第101条对判例法下可专利客体的例外合理性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介绍,并通过梳理美国的重要判例,深入阐释了“两步审查法”的内涵及法院在专利案件中对该方法的具体运作。

与谈环节,郭庆存教授充分肯定了蒋贤起对美国法律制度运行状态进行的深入研究,并分析了专利权的限制问题,同时希望有志于研究知识产权的同学能够进一步开拓国际视野。毛映红教授立足于可专利客体的内涵和外延,认为可专利客体的适格性判断既是法律问题也是事实问题,具有较大的实务价值。高金军简要评析了中美专利法可专利客体问题的新发展,并从实务角度对中国知识产权的发展和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表达了切身感悟。夏傲福指出中美贸易战的本质是知识产权战和人才战,结合文衡科技公司自身的知识产权、科技政策、人才引进等业务进行了详细介绍。

最后,崔立红教授表示,蒋贤起分享的中美知识产权学习方法和研究方法对同学们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希望同学们能够不断实践、广泛学习,为将来我国在知识产权国际竞争中制定规则做好准备。


蒋贤起,美国南卫理公会大学法律博士。美国UPSHAW PLLC顾问,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曾任美国专利商标局专利代理人(有限许可)。美国知识产权律师协会会员,美国纽约州律师协会会员。擅长美国专利申请、无效和诉讼,标准必要专利分析和其他知识产权业务。


文/宋秀君

图/文弘

审核/崔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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