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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振华:履法律监督之职,担人民检察之责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20        阅读量:

 

梦想扬帆初起航

初见商振华,干练的气质中透露着亲切,瘦削的身躯下是隐藏不住的敦厚。谈及山大生活,师兄的眼睛中闪现出灿烂的光芒,嘴角上扬着与我们畅聊往事。时至今日,商振华依然清楚地记得徐显明教授在课堂上的那句话:“最有意义的两个专业莫过于法学与医学——一个疗愈身体,以医技普济众生;一个疗愈社会,以律法坤厚载物。”原本在懵懂间选择法学专业的师兄在那一瞬间感到使命在肩、责任重大,这句话也成为他漫漫二十载检察路上的人生信条,每每忆及此处都能够继续坚守初心并为之终生奋斗。

不同于其他院系采用“一班”“二班”的表述,当时的辅导员朱怀念老师将法学专业与经济法学专业不落窠臼地称为“一班”和“A班”,这一小小的举动让始终向前、不甘人后的种子早早地在初入大学的学子心中萌芽。随着学习的逐步深入,商振华渐渐感受到法学世界的博大精深,开始真正对专业产生浓厚兴趣,主动探究前沿问题。空闲时,他经常去教室深化已有知识、广泛阅读书籍,至今仍清楚地记得当年的教室号——“116”“209”。“勤学习、爱读书”是商振华的大学标签,但这并不妨碍他拥有丰富多彩的课余生活。清晨时分,加入梅花桩社团的他在校园里施展筋骨,让他在强健体魄的同时领略到传统武术的魅力;夕阳西下,操场对面小餐馆里虽简单却无比诱人的西红柿炒蛋吸引着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光顾;圣诞前夜,映衬着初雪的洪家楼教堂美得恍如仙境,三五好友相约在雪中漫步……一个个场景浮现于师兄的脑海中,让他回味无穷。

 

尽职尽责解民忧

作为职场新人,商振华初入控申处时常陷入手足无措的境地,因为接待的群众大多数是信访老户,他们常年研究与案件相关的问题,对法律条文的精通程度甚至超过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知晓情况后的师兄每次接访前都会熟悉相关法条,倾听百姓的诉求后耐心作出解答。师兄一直负责全省控申检察部门的综合指导工作,在实践中开阔了视野、提升了格局,提高了文字写作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逐渐由职场“小白”成为了业务骨干。控申处在全国首创案件评估预警制度,提前化解矛盾纠纷。师兄介绍,“评估预警制度是案件办理情况的‘晴雨表’,也是重大社会矛盾的‘报警器’”,该制度要求业务部门在办理案件时审慎评估是否存在信访隐患,主动将化解矛盾纠纷的关口前移。

在接待处理群众信访的同时,他对当前的信访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撰写并发表了多篇论文,先后五次被抽调到中央政法委、最高检控告检察厅、刑事申诉检察厅和省政法委,参加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刑事申诉与信访改革等课题研究和相关教材编写。2014年,申报、承担了省委政法委和省法学会的重点课题《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若干问题研究》,并顺利通过验收。

20156月,商振华被调至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负责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师兄介绍,为防止检察机关侦查权滥用,破解“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难题,人民监督员制度应运而生。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组织监督活动、反馈处理结果等。“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是检察机关的自我革命,有利于增进司法的民主性和透明度”,商振华表示,让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专家和民众直接介入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活动,展开亲历性的参与式监督,既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又倒逼着检察机关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在此期间上级部署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改革和监督范围改革,从之前由检察院自行选任人民监督员改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彻底告别“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弊病,并扩展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案件范围。师兄组织完成了山东省的改革,并与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使该制度不断健全完善。随着改革的进行,检察机关单设的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也完成了其历史使命。

 

严以律己勇作为

离开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的商振华被调往侦查监督二处,负责办理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一年多的时间里,师兄与部门同事一起办理了江苏省委原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受贿案、安徽省政府原副省长周春雨受贿案等一批大案要案,有力惩治了腐败分子,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期间他还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全面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组建新型办案组织,建立新型办案机制,理顺工作流程,明确职权清单,强化内部监督,保障了工作顺利开展。后随着监察委员会的设立、检察体制的改革,检察机关自侦部门转隶,侦监二处也面临着职能的转变。

2017年,商振华赴巨野县挂职县委副书记。两年里,他多次深入乡镇调研,又联系了一个镇、两个村、三家企业、四所学校,深入了解基层政权运行过程、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及三农发展。“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我印象中的场景截然不同,农业现代化大步迈进,农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农村进一步美化靓化”,商振华虽然出身农村,但记忆还停留在二十余年前。来到巨野县,商振华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协管扫黑除恶和信访维稳工作,致力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他在所分管的团委、妇联、科协等群团工作领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调动了群众改善身边环境、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挂职期间,商振华着力打造当地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并针对暑假期间的留守儿童开设“小荷学堂”,邀请大学生给留守儿童上课、进行课外辅导。他表示,“这一模式‘一箭双雕’,既打开小学生认知世界、增长见识的窗口,又为大学生搭建了奉献爱心、实现价值的平台。”与此同时,商振华还依托团委,组织志愿者开展青年扶贫、金晖助老等系列活动,营造助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气。此外,商振华还积极落实上级组织部署,健全各行政村妇联组织,带动贫困妇女脱贫致富,倡导文明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美丽庭院”建设,将全县近三分之一的行政村打造为美丽庭院创建示范村。他欣慰地表示,“过去的村庄‘变美了’,屋外是一望无际的原野风光,屋内是温馨自在的小日子,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大幅度提高。”

“农村的民情纠纷数量减少,民众的法治意识有所提高”,商振华表示,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农村法治状况大有改观,一些模范村甚至三十多年没有刑事案件。经历基层工作的他坦言,“踩到泥土里,才能真正明白百姓所想,满足民众所愿”。

 

立体观护荐少年

201912月,从巨野县挂职回来的商振华开始担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负责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到任半年多来,山东省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比例超过30%,这正是第九检察部实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重点挽救”方针的体现。商振华介绍,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通过给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较好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定的考验期限,让其在相关部门和整个社会的监督下进行自我改造,足以证实其有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该制度通过落实法律上对未成年人的特殊程序规定,以司法之手最大程度地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

为防止未成年被害人因重复询问受到“二次伤害”、帮助他们走出心理阴影,目前山东省检察机关已建成31一站式办案场所,让未成年被害人在专门场所接受询问取证、心理疏导、检查治疗及其他救助,推动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为更好地贯彻重点挽救方针,全省未检部门联合社会力量,建设了137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143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制教育、技术培训等,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是第九检察部的重要职能之一。近年来,他们积极推进“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年底前将实现山东省三级院领导和未检干警兼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持续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在各地巡讲近三千场,为350多万学生送去法治教育课;推动各级院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督促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校园性侵害。

未成年人具有极强的可塑性,这也对未检检察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商振华表示,“未成年人检察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办案’,而是需要关注未成年人的特殊需求,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因此办案人员除精通法律知识外,还需要具备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司法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为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第九检察部的许多干警考取心理咨询师资格,自觉补充其他学科知识,帮助未成年人成长为合格公民。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宁,是最大的社会公共利益”,商振华表示,司法是未成年保护的最后一道屏障,检察机关理应义不容辞地守护少年儿童成长,但他更期待着能早日建成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和社会化支持体系,发挥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部门的共同作用,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人物名片] 商振华,山东大学法学院1993级本科生、1997级硕士研究生,现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九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理事。历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副处长、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侦查监督二处处长,曾挂职菏泽市巨野县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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