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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颖:以正义之初心,谱未检之华章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19        阅读量:


[人物名片] 孙颖,山东大学法学院1999级本科生、2009级硕士研究生,现任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负责人、四级高级检察官,曾任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先后获评全国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齐鲁最美检察官、新时代山东向上向善好青年、山东省优秀检察官、山东省检察业务专家、济南市担当作为“出彩型”好干部、泉城优秀公务员标兵等荣誉称号。


寻觅初心:结缘山大,创办“法萌”

心怀正义维护公平,手握利剑明辨是非。这是孙颖获评时齐鲁最美检察官的颁奖词,更是她检察工作的真实写照。与工作时的雷厉风行不同,离开了三尺公诉席身着便服的她温和亲切地向我们讲述了自己如何成为一名检察官,坚持正义初心故事。

孙颖自幼便与山大结下了不解之缘,因此在高考结束报考大学时,她便将山大作为第一志愿。同时,由于受到影视作品中检察官形象的影响,她对法庭上的唇枪舌剑刀光剑影产生了深深的向往,毅然选择了法学专业。于是,在1999年的秋天,孙颖正式成为山大法学院的本科生,开启了寻觅初心的征途。谈起在山大读书的日子,最令她印象深刻是山大开放包容的思想氛围,在一次刑法总论课堂学习理论体系时,一位同学为适用两阶层还是四要件与老师产生了相悖的意见,老师不仅没有生气,反而鼓励同学进行深入研究,并在后来一直同这位同学保持交流。在山大的求学经历让她意识到开放包容的重要性,“开放包容,是思维开拓、思想进步的前提”。

正是受到山大这种开放包容氛围的影响,孙颖在大学期间勇于涉足不同的领域,其中令她印象尤深的是担任法学院刊物《法萌》主编的经历。由于当时《法萌》的征稿能力有限,时任《法萌》社长的孙颖及时作出了将《法萌》由杂志形式调整为报纸形式的决定。报纸形式不仅增加了《法萌》的可读性,更为同学们提供了发表文章的机会,但是,报纸形式的《法萌》需每月出版一期,这给孙颖及其社员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刚开始大家什么都不懂,便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完成组稿、排版、印刷等一整套繁琐的流程。时至今日,她仍然非常感谢梁桂莲书记及老师的鼓励包容和同学的支持,正是因为老师们的帮助,《法萌》报纸才顺利度过难关。《法萌》对于孙颖来说不仅是一种能力的肯定,也是鼓舞她坚持初心继续向前的动力。山大校园带来的开放包容的氛围和迸发火花的辩证思维,使她在工作六年有所建树之后,又毅然在2009年回到山大读研深造、充实自己。孙颖坦言,“独立思考的精神、勇于承担的信念、海乃百川的胸怀,是法学院带给我的最宝贵的财富。”


定初心:初入侦监,多办首例

本科毕业后,孙颖怀着“挥法律之利剑、执正义之天平”的初心选择了检察事业,来到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侦监处开展工作。初入侦监,她面临着很多困难。审查逮捕位于刑事诉讼的前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这同时也是一个短平快的过程——证据单薄、矛盾尖锐、时间紧迫等都是短平快的审查批捕面临的巨大难题。在孙颖办理的济南首例国际信用卡诈骗案中,两名外籍华人将伪造的国际信用卡卖给两名中国人进行诈骗,认定的关键是如何证实涉案国际信用卡的真伪,但这一证据的取得不仅面临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困难,更面临难以在有限期限内完成跨境取证工作的难题。尽管时间有限困难重重,她仍敢于担当、迎难而上,最终决定用Visa卡组织中国总部出具的证明替代发卡行证明,并引导公安机关连夜飞赴上海,终于在审查逮捕期限内补充到这一有力证据。“路不险,则无以知马之良;任不重,则无以知人之才。”孙颖凭借其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适时做出了关键的法律判断,更是不畏艰难的精神和勇挑重担的信念支撑她办成了济南的首例国际信用卡诈骗案,使得四名犯罪嫌疑人被顺利批捕,获得了应有的惩罚。

“利剑断是非,法眼侦细微。”一位优秀的检察官不仅能运用专业知识做出专业判断,更能用从细微入手找准立案之关键。在2011年孙颖主办的济南首例制售地沟油案件中,她过硬的专业素质和着眼细节纵横协调的能力得以彰显。在当时,加工、销售地沟食用油处于立法的灰色地带,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检测标准,全国还没有按照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案的先例,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体系、规格还需进一步达成共识;涉案公司作案手段极其隐秘,给侦查和认定带来很大难度。为把握关键节点和主攻方向,孙颖和办案团队多次邀请省畜牧局、市质监局等部门人员和全国粮油、化工方面的专家实地勘察生产厂房,分析论证涉案公司的生产线、生产工序具备大量生产制造“地沟食用油”的能力和特征。随着侦查的进展,孙颖判断油品最终流向和现实危害对确定案件性质至关重要,为形成扎实的证据链条,她引导公安机关将购买“地沟油”后冒充棉籽油卖给食品加工摊贩的企业查封并抓获相关人员,这些工作为理清生产、销售网络发挥了关键作用。正是孙颖在每个案件中细致办案,才将嫌犯送上审判台,以法律行侠仗义,将有罪之人绳之以法。

“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孙颖从每个挑灯奋战的夜晚,到每个扎实钻研的案件,打磨出属于她的法律利剑,挥向每个应当被法律制裁的犯罪嫌疑人。从没有先例极难处理的制售地沟油案,到轰动一时的贵州团伙撬盗保险柜案、章丘“520”爆炸案,一桩桩一件件都展现着她以法行正义之决心。从业十余年,她所办理的案件无一起案件发生超期羁押现象,无一起案件出现冤假错案。她说,“坚守社会底线,以正义为标尺,是走好检察官之路的底气。”


坚守初心:入职未检,守护“未来”

2019年底,孙颖离开了自己工作多年的侦监处,来到第九检察部主持工作,工作阵地由侦查监督转向未成年人检察。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与打击成年人犯罪在理念上有着较大差别,以保护为主、惩罚为辅。在新的岗位上,她及时转换工作思路,全市未检工作向充分做好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的方向迈进。济南检察机关在全省率先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工作的探索,她主持制定了《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工作指导意见》,为解决涉未案件不同年龄段犯罪嫌疑人刑事政策存在差异的问题以及未满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教育监管存在真空的问题贡献了新方案。她结合未成年被害人综合司法保护的需求,组织起草并协调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6部门会签了《关于加强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的意见》,协调市妇联建立了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指导建成了5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区,构建起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被害人权益保护体系。“法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面对尚未形成完善三观的未成年人,孙颖表示:“我们不仅要用法律进行约束,更要唤醒他们的良知,用善良与公正加以感化。

事后补救不如防患未然,犯罪预防是未检工作的重点。济南市检察机关针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开展了校园普法教育、建立法治基地等多项活动。校园普法教育,并不是针对法律泛泛而谈,而是环环相扣有针对性的教育工作。首先通过充分协商确定普法教育的专题,专题围绕如校园欺凌、性侵等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问题详细展开。负责开展专题教育工作的检察官须经过严格的筛选,丰富的知识储备、优秀的沟通能力以及亲和力缺一不可。校园普法,一方面协助青少年树立正确三观知晓法律之禁止,另一方面也提高他们自我保护的意识及能力。随着济南市多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正式成立,青少年更加集中和系统地接受法治教育。兼任法治副校长的孙颖说,孩子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关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家庭、学校、社会各个方面形成合力保护,才能真正守护孩子的未来。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条路漫长艰辛且任重道远,孙颖表示,唯有法治和道德同进、正义与良心同存,面对未成年人时心怀爱与责任,才能让误入歧途的少年迷途知返,让法治的阳光洒进每个孩子的心田,别让“未来”失落在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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