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名片] 赵晓燕,山东大学法学院1984级本科生,现任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处长、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工伤保险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曾任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解仲裁管理处副处长、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从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28年,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劳动争议仲裁员、山东省首届省直机关“诚实守信”道德模范提名奖,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那时山大,像极了老舍笔下济南的冬天
冬日的济南城恰如往昔、无风响晴,阳光映照下的省人社厅大楼熠熠生辉,初见赵晓燕师姐,她的一句“虽然早已离开母校,但心中的温暖始终不曾改变”打开了自己记忆的闸门,将思绪拉回到了三十多年前的青葱岁月。回想起山大古朴的建筑、宁静的校园,她最常驻足的还是洪家楼校区的那条小河,“那清清的流水、摇曳的水草,像极了老舍笔下济南的冬天”。
作为山东大学法律系成立后招收的第一批本科生和第一批经济法专业生,师姐坦言“八四级”在学院发展历程中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作为其中的一员她感到无比幸运。谈及那时的学习生活,赵晓燕表示虽然面临诸多困难,但没有什么能阻挡他们求知的脚步:没有教材讲义,主讲老师就手写油印;缺少图书资料,全班同学就相互传阅……“学习便是我们四年山大时光的‘主旋律’”。除了求知若渴的学子,老师对教学研究也都怀有极大的热情,不论是文革前已任教职的资深教授,还是恢复高考后名校毕业的青年学者,师姐感慨,“他们都富有激情,关心爱护着我们的发展成长。”
除了循循善诱的老师,师姐印象最深的还有那朝夕相处的43名同学,他们至今仍然都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每次聚会都像是一个精神加油站,让我们从中汲取力量,整装再出发”,提到2018年刚刚举行的毕业30周年返校活动,赵晓燕的言语间透露着温暖与感动。她表示尽管大家的经历各有不同,但“法律人”的烙印却永远铭刻在每个人的心中。法治的信仰和精神、法律的思维和方法,也伴随着师姐三十年与劳动者结缘的职业历程。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事关民生之稳
谈到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赵晓燕笑称自己还是有一定“发言权”的,不仅是这一制度恢复的见证者,更是制度发展的亲历者、制度完善的参与者。1988年7月她加入省劳动厅仲裁处时,部门刚组建还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让更多的用人单位了解,让更多的劳动者信任,是我们当时面临的首要任务”。从进行名词解释和案例编写、普及劳动争议的救济制度算起,二十八年如白驹过隙,师姐已逐渐成为这个领域的行家里手,也始终践行着“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职业信条。参与制定地方性法律法规、推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探索解决仲裁员办案补助……赵晓燕对自己的每一项工作都如数家珍。2017年,她牵头组织起草的《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颁布实施,所带领的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也获评“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师姐坦言,“看到山东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我感到无比自豪。”
不过,最令赵晓燕感到幸福的事情,还是老百姓从“信访不信法”到“有争议找仲裁”的转变。“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和谐劳动关系是民生之稳”,赵晓燕认为,仲裁机构从小到大、仲裁案件由少变多只是这一制度发展的外在结果,纵观国际经验及行业趋势,劳动者维权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提升才是核心驱动力。作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院长,她坚持把为劳动者争取权益、为弱势者主持公平放在首位,充分发挥仲裁相较于诉讼更加柔性、便捷、高效的优势,使仲裁真正成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准司法手段、劳动人事争议解决的第一道防线,让“和谐仲裁、阳光仲裁、温暖仲裁”的品牌形象深入人心。
织密织牢工伤保险这张民生保障网
2017年,赵晓燕被调整到工伤保险处工作,“工伤保险管理服务”成为了她所面临的全新命题。师姐表示,尽管从民法、社会法领域转向行政法领域,但具体工作内容仍有交叉,“工伤认定是职工获得工伤权益的基本前提,除挂靠、非法发包等有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形外,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仍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基于此,赵晓燕倡导将“释明义务”的理念引入工伤认定领域,把工作做在前面,在工伤认定板块直接把好劳动关系确认关,“如果能引导劳动者主动收集一些证据,实现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我们的工作也会好做很多”。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她提出了工伤认定人员要争做复合型人才的号召,带领部门同事全方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业务流程,凭借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扎实的专业知识,“使更多工伤职工的权益得到更快捷的保障”这一理念已深入人心。
两年多的时间,师姐对工伤保险工作也有了更为全面和深刻的认识。面对链条长、环节多、服务对象特殊等实际问题,赵晓燕牢牢抓住“调查保障不足”这一关键,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商业保险机构进行合作,借助商业保险机构人员的力量,有效解决了“案多人少、保障不足”的难题。通过两个城市的成功试点,这一经验已经在全省得以推广,师姐不仅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和兄弟单位的认可,还连续两年在全国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上进行典型发言。“工伤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成为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的安全网”,以帮助万千普通家庭为己任,赵晓燕有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织密织牢工伤保险这张“民生保障网”。
法律的基本意图是让公民尽可能地幸福
“在鼓励和解、强调调解的政策背景下,选择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未来必将大有可为。”谈到法科毕业生的就业选择问题,赵晓燕表示多元化的就业时代已经到来,她希望学弟学妹可以放开思路、拓宽视野,在择业前详细了解目标行业,遵从自己的本心,选择一份可以持续热爱的事业。具体到劳动仲裁员这一岗位,师姐坦言“法学院培养出来的学生是有优势的”,她认为在校期间“崇真、求实”的治学准则让法学生表现出更高的道德修养和业务修养,“公道正派、严谨细致,这是做好调解仲裁工作的基础”。
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三十余年,赵晓燕见证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跨越式发展,也在工作过程中更加懂得了法律的真谛。“法律的基本意图是让公民尽可能的幸福”,这是古希腊著名哲学家和思想家柏拉图的名言,也是她一直坚守的一句座右铭。师姐表示,处理好劳动争议的关键可以总结为“三心三情三理”——三心,就是要有热心、有细心和有诚心;三情,就是要用真情、用温情和用热情;三理,就是要讲公理、讲真理和讲法理。“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它是有温度的”,提到每年春节当事人给她拜年的电话和短信时,师姐的眼眶不禁有些湿润。
“作为新时代的弄潮儿,你们正值大好年华”,结合她了解到的实际情况,赵晓燕语重心长地叮嘱我们“千万别在最好的年纪,活的太安逸”,希望学弟学妹珍惜大学校园时光,增加知识储备、提高专业素质,面对未来真正做到“不打无准备、无把握之仗”。访谈的最后,赵晓燕师姐期待新一代山大法律人勇做法治信仰的追寻者、法治精神的践行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