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名片] 吕涛,山东大学法学院2007级博士生,从事法律工作20余年,曾任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兼市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现任山东政法学院院长。社会职务主要有民进山东省委副主委、山东省政协常委、山东省青联副主席、济南市人大代表,中国检察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立法学研究会会长等。曾获得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山东省第二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等荣誉称号。
谈职业:面对多大困难,就要有多少学识
到达山东政法学院时,学校已经放假,但吕涛还在召集老师们开会,讨论学校及学科发展事宜等。他说,假期学生放假了,也是学校可以静下心来反思、提升的最好机会。我们便在他会议的间隙展开了这次采访。吕涛的实践经验非常丰富,先后分别在律所、司法行政、检察系统工作,现在又成为了一名高校领导。访谈的开始,团队着眼于他的这段丰富又充满挑战的经历,请他谈谈自己的感受。
在他看来,随着自己的身份流动,挑战与困难是客观存在的,重要的是要调整自己的心态,把这种困难当成一种历练、一块磨刀石。“面对多大困难,就要有多少学识”,对他而言,如何胜任一个全新的岗位往往会成为接受新任命后最大的课题。因为相较于原来的职位,新岗位有新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规律,原有的知识储备不足以支撑起新的需求。例如自己初踏入社会做律师时发现理论和实践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于是便在实践中“恶补知识”,主动学习、积累实务知识和技能,让自己向高端业务例如涉外业务、房地产业务等领域发展。后来从律所到司法局,面临的新挑战是“如何管理公共法律服务”,潜心学习国内外有关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及法律援助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和理论知识,虚心请教别人、深入开展调研,在结合自己的实践基础上进行思考。后来又开始了他检察官的工作,他又重新开始系统学习检察制度和检察业务知识,从检察机关跨界到教育行业也是同样。谈及自己每一次“跨界”的动力,吕涛校友用“总得选择,才能开始”来概括,也鼓励学弟学妹善于抓住机会、迎接挑战,才能不断提升自我。
谈学习:法律是快速发展的,终身学习很必要
提及为什么在工作后又进入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吕涛坦言,“书没有读完,是个心事”,在山大读书期间,“气有浩然、学无止境”的校训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为博士生,他在法学院感受到的学术氛围和养成的终身学习态度,支撑他一路走到现在,至今仍受益匪浅。
吕涛特别强调,不同阶段支撑他走下去的动力无非就是两点:一是向上追求的精神。无论从事什么职业,碰到任何问题,精神的力量都非常强大,要保持向上追求的态度,人始终要往高处走;二是坚持的毅力,绝不放弃。有了追求后必须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只有做好这两点才有可能不断适应社会需求。谈及学习的真谛,吕涛坦言“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法律的发展也十分迅速”,结合自己的多段工作经历,建议学弟学妹们应该将终身学习作为必须要坚持的一个习惯,只有不断学习,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才能迎接不断发展带来的不同挑战。
谈教育:拥抱社会知识的大百科全书
谈及到目前学校教学和实务的需求存在一定脱节情况的现状,吕涛表示,法学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是非常重要的。高校培养学生时,在其学术知识体系构建的基础上一定要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所学要和社会所需对接。“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甚至可以被称为社会知识的大百科全书“,法条的背后凝结的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因而会涉及到很多学科,例如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或历史学等,因此同学们在学习的时候切不可形而上,不可只仰望星空,一定要脚踏实地,重视社会实践、积累社会经验。
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法科学生,他曾提出了“四个一”的考察指标:第一要翻译一篇国外学术文章,第二要进行一次深入的社会调研,第三要经手一场官司,第四要发表一篇高水平的学术文章,希望能帮助同学们明确学习方向和学习路径。
谈未来:法律人的家国情怀
对于同学们将来择业的建议,吕涛说到,自己有一个“手电筒理论”——“学习法律后职业选择的范围就像手电筒的一束光,同学们不要纠结于刚毕业走出校门时要做什么,只要把自己放在光束里,就是自己的本分。只要坚定好自己选择的大的方向,未来将会有无限可能性”,吕涛强调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拓展自己的可能性,发挥好自己的专业特长,凭借着自己对法律职业的爱好和理解去选择。除此之外,还要勇于抓住属于自己的机会,他还鼓励同学们说,即使失去了一次机会,“上天仍会给你打开一扇窗户,你要做的就是不断沿着自己的光束走下去”,只要我们坚持下去,就一定可以走向成功。
吕涛在回顾自己的经历后,提到对于法律人而言最重要的还是法治的精神,因而建议学弟学妹们一定要认识到法律是治国的重器,是为公众服务的工具,因而学法律的人一定要做一个有公益心、有正义感、乐于奉献、有家国情怀的人,法律专业只有在这样的人手中才是对社会起正向作用的。同学们要秉持正义之剑,“将自己的小我融入祖国的大我之中,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康庄大道上奋勇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