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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鲜红的党旗下——司法行政百年英模谱:高明芹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21        阅读量:

高明芹


个人简介

高明芹,山东大学法学院88级校友。1969年生,中共党员。现任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国家一级律师。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潍坊市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党代表,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山东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潍坊市总工会副主席、潍坊市劳模协会会长。荣获“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律师”“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首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主要事迹

侠骨柔情倾情奉献

热心维权捍卫正义

高明芹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立足法律服务工作实践,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尽职尽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她担任山东省人民政府、潍坊市委市政府、潍柴集团等50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赢得聘用单位和当事人的广泛好评。作为潍坊市政府法律顾问,她多次参加地方立法活动,组织专业律师承接《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潍坊市城市绿化条例》等10多部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多次参与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为政府依法行政当好法律参谋。她勇于担当社会责任,主动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以及代理申诉案件工作,派出精干律师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在律所成立“鸢都律师调解中心”,承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指派的案件,发挥律师专业调解的作用。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她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办理了一系列影响重大的案件。

高明芹心系弱势群体、敢于主持正义。作为潍坊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受聘律师,她免费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代理案件180多件,为3000多名职工及其亲属提供免费法律咨询。通过她的法律服务,许多一度陷入困境的职工获得了应有的报酬或赔偿,他们亲切地称高明芹为“维权守护天使”。在她的倡导下,律所与潍坊市妇联、中小企业局联合成立“妇女儿童维权中心”“中小企业法律援助团”;设立法律援助基金,先后支付法律援助经费近百万元;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近500件。她还主动与潍坊市民政局联系,担任市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的法律顾问,依法维护孤寡老人、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


凝心聚力打造品牌

拳拳之心呵护和谐

高明芹坚持以党建促所建,创造性地开展党支部会议与合伙人会议联席会议制度。在她的带领下,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逐步成为一家专业化、规模化程度较高的大型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为了让更多的人懂法、守法,高明芹和同事们坚持开展“进社区、进企业法律咨询活动”,利用周末和节假日,每年深入社区、企业、学校,义务普法宣传上百次。她组织律所5名律师,积极宣传民法典,先后授课近30场次。通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全国敬老爱老文明单位”“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等。


求真务实建言献策

勤勉履职不负重托

高明芹始终坚持把为人民履好职、用好权作为不懈追求。她经常开展各类调研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先后提出涉及民主法治建设、“三农”问题、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议案和建议百余件。担任山东省人大代表期间,她的多项议案被列为一号议案,推动山东省在全国范围内较早推行了法律援助案件财政补贴政策。担任全国人大代表后,她积极参与国家立法活动。她先后5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直接参与多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先后提出制定法律援助法、修改刑事诉讼法、招标投标法、个人所得税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议案40余件,彰显了律师界人大代表极强的履职能力和使命担当。


源自 “司法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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