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其中,我院校友郝明金同志当选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郝明金同志简历
1956年12月生,山东嘉祥人。
1978.10-1982.09,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学习
1982.09-1985.07,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世界史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07-1987.09,山东大学法律系教师
1987.09-1992.01,山东大学法律系讲师(其间:1989.01-1990.06,赴美国格兰布林大学进修)
1992.01-1992.12,山东大学法律系讲师、主任助理
1992.12-1993.04,山东大学法律系副教授、主任助理
1993.04-1994.03,山东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
1994.03-1996.12,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1996.12-2007.05,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其间:2001.09-2004.09,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2003.12正厅级、一级高级法官)
2007.05-2007.12,民建山东省委主委,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7.12-2008.05,监察部副部长,民建中央常委
2008.05-2012.12,监察部副部长,民建中央常委,中国监察学会会长
2012.12-2016.12,监察部副部长,民建中央副主席,中国监察学会会长
2016.12-2017.01,监察部副部长,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中国监察学会会长
2017.01-2017.12,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
2017.12-,民建中央主席。
2018.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