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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荷兰蒂尔堡大学法学院签署合作协议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08-05-04        阅读量:

430上午,我校经济学院、法学院与荷兰蒂尔堡大学合作会谈在邵馆第一会议室举行。展涛校长与荷兰蒂尔堡大学现任校长Frank van der Schouten教授,候任校长、现任法学院院长Philip Eijlander教授进行了卓有成效的会谈,并就两校法学、经济学两学科的合作达成了框架协议。

两校校长签署合作协议后,齐延平院长邀请Philip Eijlander院长来到法学院会议室,就两院合作细节进行了工作商谈,随后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确定两院每年互派1-2名本科生到对方进行为期半个月到半年的访学,相互承认学分;山东大学法学院每年选派2名在读研究生赴蒂尔堡大学访学一年。蒂尔堡大学将一年的学费由1万欧元优惠至2000欧元,同时提供5000欧元奖学金;两院互派教师到对方访学,除机票由派出方负担外,其他费用由对方负责。

副院长周长军教授、办公室主任刘红、姜作利教授、许庆坤副教授、迟德博士参加了工作会谈和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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