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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者说 | 侯欣一:终生学做老师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15        阅读量:

1983年7月我从西北大学毕业,进入同城的西北政法学院(现在的西北政法大学),从一个校门跨入另一个校门,身份却从学生变成了教师。此时,改革开放的大潮悄然兴起,冲击着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职业的转换逐渐成为常态,个人发展有了多种可能。身处期间的我,也有过改行的机会,但最终还是留了下来,此后41年间,服务的单位从西北政法大学变成了南开大学、再到天津财经大学,最后来到了山东大学,但工作都是教书。之所以如此,一是喜欢学校的环境氛围,二是性格适合教书这一职业。

41年,几乎就是一生,因而说教了一辈子书并不为过。但却从未有成为教育家的奢望。身在大学,接触的人除了学生,就是教师。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特点。没有人天生就会当教师,更没有人天生就是好老师。回顾自己的职业生涯,最大的感悟是:与其说是当教师,不如说是在学当教师。

一是学会与学生平等相处。我是一个随和的人,愿意与人交心。但做教师之初,或许是因为紧张,上课时自觉不自觉地会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对学生讲话。师生关系如何相处,决定权在老师。你居高临下,学生自然会与你保持距离。后来发现这样不行,及时加以改变,不但与学生坦诚相处,动员学生对你讲授内容进行质疑,然后以平等的身姿进行交流。师生之间唯有平等相处,坦诚相待,才能了解学生的真实想法,才能知道自己的教学效果。此外,对于法科学生来说,“平等”应该是他们终生坚守的理念。

二是不断更新教学方法。改革开放后的中国观念日益多元,但许多学生却仍然生活在信息茧房之中。我的专业是中国法律史。中国有着四五千年原创的法制文明,开始上课时总是感觉课时不够,希望多向学生讲授一些我们民族自己的法律传统。但这样做效果并不理想。经过思考,我开始采用比较的方法,一方面对中国传统法治文明从知识上做必要的凝练,另一方面留出一定的时间,讲授中华传统法制文明的同时,尽可能地平行介绍世界上其他主要国家同时代的法律发展状况,通过比较使学生真正把握中国传统法制的特色,同时说明了中国传统法制在人类法制文明发展史中所处的方位。使学会养成从中国看世界和从世界看中国的双重视角。

三是努力让学生相信法治。法科是一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极强的学科,开始上课时,自己的想法比较单纯,将教学目的定位为向学生传授法律文化。但伴随着教龄的增长,逐渐认识到与传授法律文化相比,让学生相信法治则更为重要。作为一个普通的教师,如何通过课堂教育让学生相信法治?我的办法是:课堂上讲常识、讲常理、讲不同法律文化背后的历史逻辑,讲一些个人不相信法最终受到的制度惩罚。讲授之外,辅之以成绩上的奖惩分明。久而久之,有了一定的效果。

教育的本质是帮助学生发现自我,启迪心智,健康成长。时代在变化,我还要继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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