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首页 -- 党建先锋 -- 工作动态 -- 正文

法学院教师第四党支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警示教育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06        阅读量:

7月6日,法学院教师第四党支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警示教育活动,警钟长鸣、以案为鉴,学院党委书记于向明主持活动,教师第四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活动。



会议指出,要深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学习教育,推动作风建设进一步走深走实。要锤炼坚强党性,进一步筑牢作风建设的思想堤坝。要持续推动以案促学,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要突出问题导向,在一体推进学查改上下功夫,确保参加学习教育有收获、见实效。要坚持守土有责,切实把开展学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推动学院工作发展、加强行政队伍建设的实效。


文|王雪梅

图|王雪梅

审核|董雪梅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