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法学院党委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并对法学院党纪学习教育做出安排。会议由党委书记于向明主持。全体党委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纪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要切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要全面对标对表,精心谋划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各项工作,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逐章逐条学习《条例》;要把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作为重中之重。深刻领悟教育家精神的深刻意蕴、时代内涵,为教育强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党委会后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及党支部书记例会,传达《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关于召开中共山东大学第十五次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对学校党代会代表产生、两委委员推选工作进行说明和部署安排,对下阶段法学院党员代表大会相关工作进行安排。会议还通报了学校纪委近期查处的有关典型案例并进行警示教育。
文 | 周辉
审核 | 董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