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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确定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01        阅读量:

法学院各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确保党员发展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法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确定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时间安排: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培训(学生、教工)

1.确定积极分子时间:3月1日-3月14日。

2.积极分子培训时间:3月18日-5月19日(校历第4周至第12周)。

3.结业考核时间:5月25日-5月26日(校历第13周)。

二、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积极分子一年及以上学生、教工)

1.确定发展对象时间:3月1日-4月10日。

2.培训时间:4月20日-4月26日(校历第8周至第9周)。

3.结业考试:完成学习内容后可参加考试。

三、预备党员和新党员培训

1.培训时间:6月15日。

2.培训形式:集中授课、视频教学、主题研讨、在线学习等方式进行。

四、培训形式:

积极分子:各单位集中授课+线上学习;

发展对象:党校集中授课+线上学习。

五、注意事项

1.具体工作通知将于各培训开始前安排有关工作。

2.培训将采取线下集中学习和网上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学生网上学习依托学生入党教育培训平台(党旗飘飘)平台开展,教工网上学习依托山东大学网络党校平台开展。

3.请学院所属各支部高度重视入党培训工作,学院将指定专人担任各级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考勤、请销假、组织讨论、实践活动、日常考核等工作,学校党校将适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督促指导。

六、工作要求:积极分子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纸质版支部书记签字,于3月14日之前备案;发展对象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纸质版支部书记签字,4月10日之前备案。电子版发至邮箱zhouhui77@sdu.edu.cn。具体参照《山东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山东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分类归档材料》《法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台账》。

联系电话:0531-58630501。



中共山东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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