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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级暑期双学位考试安排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2-09-17        阅读量:
2011级暑期双学位考试安排
 
时间
科目
地点
人数
监考
9
22
8:0010:00
民事诉讼法
法学新楼116
40
乔梅、张媛媛
法学新楼111
60
陈静、李丽
10:1512:15
刑事诉讼法
法学新楼116
40
乔梅、张媛媛
法学新楼111
60
陈静、李丽
 
 
 
2012级暑期双学位考试安排
 
时间
科目
地点
人数
监考
929
8:0010:00
法理学
法学新楼111
60
陈静、乔梅
10:1512:15
宪法学
法学新楼111
60
陈静、乔梅
14:0016:00
法制史
法学新楼111
60
陈静、乔梅
 

考试要求:

1、必须按指定考场就坐,否则按旷考处理。隔位就座,服从监考老师安排。考试时请携带听课证、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置于监考人员易于查验处 。
2、请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作弊,将按《山东大学学生违纪、作弊处分实施细则》严肃处理。
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必须于考试前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加盖本学院公章,交至本科教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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