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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诚信状签署活动举行

发布日期:2017-10-20    作者:法学院网站     来源:     点击:

  10月19日下午,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诚信状签署活动在振声苑正式举行。此次诚信状签署活动由法学院各班级共同策划,由2017级法学二班团支书石依冉主持进行。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王苗雨、辅导员曲仪出席了此次活动。
  此次诚信状主题教育活动旨在培养和强化学生诚信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人格健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与卫生习惯,并为同学的学习提供坚实的基础。诚信状采用体验式教育模式,参与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立下并签署诚信状,承诺21天连续完成某项具体任务,以此促进行为习惯的养成。本学期诚信状内容主要涉及“吃完早饭进教室”、“提前进课堂”、“课上与手机say no”、“我爱记单词”、“书香伴我行”、“相约晚自习”、“一起来跑步”等,并鼓励学生有针对性地调整诚信状内容。
  在2017级法学二班团支书石依冉介绍完诚信状的具体内容后,各班的团支书介绍了由同学们自主设计的各具特色的诚信状以及本班本周期的立信主题和活动形式。在活跃的气氛下,诚信状签署活动正式开始,同学们在全面的思考后慎重地写下了自己的计划。随后,各班班长代表本班同学宣读了诚信状,做出了承诺。在活动的最后,王苗雨书记对同学们进行了语重心长的教育,同学们也与她开展了深切交流。
  本次诚信状活动与传统的说教式课堂教育不同,同学们可以从自己的爱好入手,自主选择训练内容,以便培养更好的学习与生活习惯。通过丰富多样的诚信状活动,同学们能够更好地培养诚信意识,把对诚信的认知转化为自觉的素养和行为,并体会到坚持的意义。


















                                  文/王宇然  夏宇明  沈正阳
                                  图/周靖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