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从李道军老师身上,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大学精神的所在,也收获了应试和学习法理的方法。他学无止境勇敢登攀的精神,乐观豁达自在洒脱的人生态度,心系天下、奉献家国的情怀,以及他身上充盈着的一股浩然正气,都令我们深深触动。
老师简介:
李道军老师,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理论法学研究所所长,山东大学亚太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兼法律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等。曾为香港城市大学(2005年5-6月)、日本国立岛根大学(2008年4月-10月)访问学者。本科阶段修历史学,后自考法学研究生及博士,成长为优秀的法学学者。
(一)抓住时代机遇,实现自我,奉献家国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生于1962年的李道军老师在青少年时代赶上了改革开放这一历史性转变,并深深地融入了这一历史洪流之中。1980年,李道军老师以优异成绩进入了山东大学历史系,并因能力突出而在毕业后留校任教。进入90年代,随着建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目标的确立,社会急需法律人才,加之李老师对法制史的了解和接触法学之后产生的浓厚兴趣,他选择了自考律师资格证书,并在之后顺利考取法学硕士研究生和法学博士研究生,并取得博士学位,走上了法学研究之路。博士研究生毕业之后,他就重新回到了当时急缺法律人才的山东大学,并在法学院任教至今。
(二)史海漫游,始于兴趣,初心不改
因为兴趣等因素,大学本科阶段李老师选择了素以“文史见长”的山东大学。当被问及史学学习经历对现在有何影响时,他深入地讲述了自己的感受:历史是过去的今天,今天的一切也都将成为历史。历史中蕴含着丰富的智慧和哲理,我们每个人都是历史长河中渺小而自有其价值的存在,应当找准自己的定位,认真对待当下,做到回顾旧迹时问心无愧。历史的发展方向总体是前进的,在当今时代,社会进步为我们提供了很多机会,大学生更应该充满信心,拼搏进取。
(三)从容待挫逆,永葆进取心
结合考研和考取律师资格证的经历,李老师分享了自己对于考试和自学的心得。他认为“天下最不丢人的事就是考试不及格”,应对考试结果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即使考试成绩不理想,也不必气馁,而应客观分析原因,以积极态度对待,认真小结经验教训,继续努力进取。李老师以自身为例,面对第一次考取律师职业资格证差1.5分的遗憾,他并未气馁,而是保持高度的自信和自制力,在认真对待工作、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专门规划出晚上的时间来坚持强化自我学习法律,最后成功高分通过律师职业资格考试。他这种乐观积极的态度和愈挫愈勇的韧劲让我们深受启迪。
(四)畅谈法理:源于人而归于人
当被询问对同学们学习法理有何建议时,李老师给出了深入浅出的回答,让我们受益匪浅。他认为,学好法理学必须从人出发。在他看来,人有“四性”,即天性、理性、德性、神性。法理主要围绕理性展开,解决人的问题,我们应该推己及人、将心比心,学会换位思考。其次还要树立主体意识、范畴意识,学会思考不同主体在权利、义务等关系中扮演的角色,以及调整这种关系的规则。最后,他认为法也是受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和影响的,要与时俱进,不断健全人的理性和发展法的理性,伴随这个自然历史过程勾划踏实的人生和渡过越来越美好的生活。
(五)寄语青年,真挚建言
采访的最后,李老师给出了他对于同学们如何度过大学及走好人生路的建议:1.立足当下与着眼未来相结合,既认真对待当下学习生活,又要对大学、职业、人生有一个阶段性的明确规划,找到方向感,在熟稔法条的同时积极实践,从各个层面提升自己。2.多读书,广泛涉猎,认识自己,认识社会,明白如何做人,在是非前保持清醒,在利益诱惑中坚守做人的底线,明白和实现自己人生的价值,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老师对法学院学生们的寄语是“善待自己,奉献社会”!
共青团山东大学法学院
法学院本科生联合会学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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