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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法学社“12·4”普法宣传圆满结束

发布日期:2015-12-11    作者:法学院网站     来源:     点击: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宪法日。山东大学法学社同山东大学法学院权益部、社会实践部、新闻中心、网站,山东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共同举办了“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该活动以“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文明”为主题,面向全校学生及广大济南市民开展法律宣传活动,获得了在校师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与肯定。
  12月4日上午,法学社六名小干事分为两组,分别赶赴济南市火车站和洪楼广场与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合作进行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耐心讲解,吸引了许多市民前来围观咨询。
  下午,法学社五名干事前往宋刘小学支教,宣传法律知识。孩子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欢迎。干事们讲课从学校纪律延伸到国家大法,力求严谨又不失幽默风趣,将自己心目中对“法”的理解传达给孩子们。
  此次宣传活动普及了法律知识,向广大居民宣传了党的十八大的政策理念,同时志愿活动加强了同学们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让同学们为建设法治国家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图∕文  陈劭华 王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