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在第四十个教师节的金秋十月,回顾山东大学法学院推选的历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人选,以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着力打造新时代高质量“大国良师”队伍。
在山东大学法学院这片学术沃土上,矗立着一群甘为人梯、倾心育才的教师群像。他们不仅在法学研究的殿堂里深耕细作,收获累累硕果,更将“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教育理念融入日常教学的每一分每一秒,师以匠心,遍植桃李,成为学生心中不灭的灯塔。他们是:刑事诉讼法学周长军教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王德志教授,以及民商法学张平华教授。
一、周长军事迹简介:
周长军,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院(威海)院长、交叉法学研究院院长,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山东大学社科学部学术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招生委员会委员、中共山东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检察理论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主任。
周长军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和监察法学的教学研究,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光明日报》等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著作10多部,获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科)奖二等奖、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20多项奖励,主持国家级、省部级课题10多项。山东大学首批人文社科创新团队“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中的数据运用与数据治理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暨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刑事执行检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山东省监察法学研究会会长等。
周长军在繁忙工作之余,坚持每年给本、硕、博学生授课,主讲《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专题研究》等课程;作为课程负责人,他牵头打造的山东大学《刑事诉讼法》MOOC课程,吸引了来自山东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40余所院校的学生,累计上万人选修该课程。2020年,在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指委推出的“法学名师大讲堂”上,周长军以《理解刑事诉讼的三个维度》为题面向全国政法院校学生做线上公益讲座,收到良好反响。
周长军每周都组织研究生召开读书会,每次3小时左右,至今已累计170余期,多达3000余人次参与。在毕业季,他会通过论文研习会等形式悉心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写作,并对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认真修改,提出完善意见,为此经常工作到深夜。周长军主编或参编教材多部,作为主要参加者的“马工程重点编写教材”《刑事诉讼法学》2021年获评全国优秀教材二等奖;牵头的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团队获批山东大学“校级教学团队”;主持完成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等省部级教研项目;获得山东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以及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等荣誉称号。周长军还多次应邀前往党政机关、司法部门、高等院校等讲学或参会,并受到法制网、民主与法制网、大众日报、青岛日报等媒体的报道。2021年,他获评第二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山东广播电视台全网直播了颁奖典礼。
二、王德志老师事迹简介:
王德志,自1990年起扎根山东大学法学院,深耕宪法与行政法学领域至今。现任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宪法学与行政法研究所所长及齐鲁法治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同时在中国宪法学研究会担任常务理事,山东省监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要职。他以深厚的学术底蕴和不懈的探索精神,为本科生、硕士生及博士生开设了包括中国宪法、外国宪法、比较宪法、西方司法制度、中国宪法史及合宪性审查研究等一系列精品课程,并荣获法学院奖教金,彰显了其在教学一线的卓越贡献。
在科研领域,王德志教授成果斐然,已出版《宪法概念在中国的起源》《亚洲司法审查研究》等六部专著,发表论文六十余篇,其中多篇力作如《论宪法与国际法的互动》发表于《中国法学》并被《新华文摘》《社会科学文摘》及《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或摘录,展现了其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广泛的影响力。《论我国宪法劳动权的理论建构》与《论我国学术自由的宪法保障》等论文,不仅在国内法学界引起热烈反响,还荣获山东省社科联、山东省法学会及山东省教育厅的多项奖项,进一步巩固了他在宪法与行政法学领域的领先地位。
在科研项目方面,王教授主持国家级课题两项,包括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宪法与国际法关系研究”及200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论宪法价值观在中国的萌芽与变迁”。此外,他还主持了多项省部级课题及山东大学研究课题,如“宪法适用的理论与实践”、“学术自由的宪法保障研究”等,涵盖了从理论探索到实践应用的多个层面,为推动我国宪法与行政法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王德志教授不仅是一位杰出的学者,更是一位心系学生、注重人才培养的教育家。他坚持教书育人与科研创新并重,致力于培养具有深厚法学素养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新时代法律人才。在他的悉心指导下,众多学子在学术研究、社会实践及国际交流中取得了显著成就,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贡献了青春力量。
三、张平华老师事迹简介:
张平华,教授,博导,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获得第四次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3次入选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被评为“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获“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章”“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山大杰出中青年学者”等称号。兼任欧洲侵权法研究中心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科协常委、山东省公安厅法律顾问等。张平华长期致力于侵权法、民法总论等领域的前沿研究。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发表论文110余篇,出版著作或教材10余部,多次入选中国民法学“高产作者”名单。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转载19篇次。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7项(其中重大课题2项),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
张平华将立德树人融入高等教育各环节,坚持教书育人和管理育人的结合,育人成效显著。高度重视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推进教学改革,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山东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所撰《担保法》一书入选“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民法总论》入选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统编教材等。
张平华累计指导研究生一百余人,桃李满天下,足迹遍及“公检法”各个领域。他狠抓为人与为学的日常培养,教导学生们脚踏实地,全面进步,相关经验总结形成《白话劝学》二十余篇。他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积极组织师生篮球赛,支持学生培养兴趣爱好,充实课余生活。2019年至今,张平华所培养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9人次,省级优秀毕业生5人次,校级优秀毕业生8人次,省级优秀毕业论文1人次,校级优秀毕业论文4人次;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共计32篇,踊跃参与法学论文比赛或学术论坛,获奖达20余次。所指导的研究生获评山东省专业学位类别创新成果、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挑战杯省级成果奖等4项。
匠心筑梦育桃李,耕耘不辍展风华。三位导师以他们卓越的学术成就、无私的奉献精神,以及对教育事业深沉的热爱,赢得了学生的广泛赞誉和深切敬仰。他们的事迹也将激励后来者继续前行,在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建设的征途上不断探索、不懈奋斗。
审核 | 董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