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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赴温泉街道海泉社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活动

发布日期:2024-03-15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山东大学法学院组建志愿者团队,于3月15日赴温泉街道海泉社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普法活动。




志愿团队走进社区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手册并进行普法宣讲。在宣讲活动中,志愿者首先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来源及其重要意义,随后重点解析了“如何维权”、“怎样留存证据”、“实用投诉方式”等内容,并结合真实案例进行详细讲解,使社区居民们深刻理解维权的重要性和学习实用方法。



本次活动志愿团队还设置了有趣的有奖问答环节,秉持真诚务实的志愿服务态度,推进“双向沟通”的志愿服务模式,进一步巩固了消费者对于维权精神的理解和记忆,增强了社区居民之间的法律意识交流,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活动最后,志愿者和社区居民们一起合影留念并结合宣传手册进行交流。



本次普法活动响应第42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激发消费活力”的年度主题,通过普法宣讲的形式让消费者权益保护进社区,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消费者在“乐享高品质消费”的生活中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营造安全公平的消费环境。


文 | 姚家乐

图 | 叶妍汐

审核 | 曲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