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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近距离”之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活动

发布日期:2022-07-1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加强学校与公检法系统的合作、促进法学教育与实务的互动,增加学生实务工作经验,提升学生的法律专业素养,山东大学法学院与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展开合作,开展“法律近距离”之2022年暑期实习活动。本次活动中,济宁中院确定了一名同学的实习资格。

7月4日,实习同学按时报到,并将在济宁中院开始为期八周的实习活动。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实习生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组织人事处亲切接待了实习同学,并为实习同学讲解了实习期间的各种注意事项,随后为实习同学分配了实习部门。实习同学在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的带领下前往刑一庭进行实习。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给本部门实习同学介绍了本部门的性质、主要工作,以及本部门的人员组成,让实习同学对济宁中院刑一庭的具体结构及基本工作内容有了整体了解和认识。

济宁中院刑一庭邵庭长提出对实习同学的纪律要求与殷切期盼,希望同学们在实习工作中能够做到主动专注,勤于思考,通过直观了解案件的审理程序,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加深对法学理论知识的理解与认识。

此外,部门相关负责人带领实习同学到本部门办公区域进行进一步的交流,并为实习同学指派了指导老师,对实习同学进行指导并提供帮助,以便实习同学更快地适应济宁中院的工作。经过一周的实习,实习同学对济宁中院刑一庭的工作性质、主要办案类型以及工作流程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实习同学在一周的实习生活中学习了案卷整理,参与旁听了案件的调解过程等,其工作主要集中在案卷的阅读与整理归档等方面,后续会有更多实习内容加入进来。

实习同学表示在实习期间一定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珍惜实习机会,积极参与到法院工作的过程中,认真对待实习工作,从实践中进一步巩固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并在实习过程中展示山大法学院学子的优良风貌。

按:“法律近距离”实习活动是学院践行新时代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举措,旨在建立学生与实务部门交流学习常态化机制,强化法学实践教育,增进学生对法律实务部门的有效认知,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培养一流法治人才。


文/李永欢

图/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核/邹永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