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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近距离”之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实习

发布日期:2022-01-17    作者:     来源:     点击:

理论源于实践,并于实践中发展。为了增强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互动,培育一流法治人才,增强同学们的实践能力,山东大学法学院与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合作开展了“法律近距离”之寒假实习活动。

2022年1月10日上午,法学院10名同学赴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实习活动。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对实习生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组织教育处的赵谦检察官亲切地接待了实习同学,并为实习同学讲解了市检的基本情况以及实习期间的各种注意事项,并提示大家要注意实习期间的疫情防控。随后赵检察官为各位实习同学简单介绍了各检察部门的工作,并进行了实习部门的分配,实习同学分别被分配到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九检察部以及案件管理部、新闻宣传办公室,各部门向同学向实习生讲解了本部门的工作性质以及主要工作。

实习第一天正值青岛市检察院进行培训工作,实习同学有幸参与了培训讲座。培训的内容主要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的培训。讲课的检察官对同录的参与主体、同录的场所、设备要求以及录音录像的保存方式等作了详细的解释说明。随后授课人介绍了办理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要求,他特别强调品格证据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并指出附条件的量刑建议与辩诉交易的区别。第二部分培训是关于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的相关问题,主讲人讲解了三个行刑衔接的三个典型案例,强调了在工作中要注意加强行刑衔接,增强双向互动。实习第一天的培训让同学们受益匪浅。

此外,各部门的负责检察官带各位同学到本部门办公区域进行进一步的交流,并为各位实习生指派了指导老师,以便同学们更快地适应检察院的工作。

十位实习生表示一定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对待本次实习,积极参与到检察院工作的过程中,在收获实践技能的同时展示山大法学院学子的优良风貌。

文/李莉

图/李莉

审核/邹永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