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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法学院“漫修” 云存储服务商版权保护义务分析调研团:云存储版权规范,势在必行

发布日期:2021-08-2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规范云存储服务版权秩序,明确云存储服务商在提供网盘服务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山东大学法学院“漫修”关于云存储服务商版权保护义务分析调研团(以下简称“漫修”调研团)前往城阳区人民法院,采访了基层人民法官和法官助理,并对访谈内容通过手记、录音、拍照、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及时整理、汇总,对于实践中出现的云存储的侵权状况和司法处理途径有了更为清晰的认知。



通过汇集调研资料,梳理潜在的法律风险,探究知识产权和刑事案件交叉处理的创新形式,并结合国内外文献与实务中具体案件的处理,漫修调研团对网络服务提供商在版权侵权案件当中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与义务展开了具体分析,并得出了相关分析结论。

2015年,国家版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规定发布了《关于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的通知》,对网盘服务商的责任从宏观到具体都进行了体系化、具体化的规定,这一举措不但提高了其侵权注意义务,而且强化了其对网络用户的监管责任。

在2020年《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审议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就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的背景环境下著作权问题的法律层面解决途径发表了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了网络侵权的责任认定。当前学界对于加强网络服务提供商审查义务研究成果颇丰,为知识产权立法提供了大量的相关建议,但是目前审查义务仅体现在相关条例当中,并未进入法律。同时,在相关条例当中的体现仅为隐性的暗示鼓励,缺少明确的强制性法律位阶规定,对于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规制强度不足。



因此,提升司法判决与行政执法对于版权的保护力度成为重中之重。在理论层面的条例相关规定当中,法官在判断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主观过错方面具有自由裁量的空间,但在司法实践当中,法官往往以保守的态度避免使网络服务提供商承担相应侵权责任,这不利于版权人的合理维权。

法官应当夯实专业知识基础,综合考虑社会公共利益与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程度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合理有效适用法律。在发生版权侵权案件之后。行政部门需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对于侵权行为的规制作用,及时制止云存储空间版权侵权行为的扩散,最大程度上缩小权利人的损害范围。


文/陈玉华

图/山东大学法学院“漫修”云存储服务商版权保护义务分析调研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