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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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法学院“法益民生,以智图治”实践团队赴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实践活动

发布日期:2024-08-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在城市化进程中,流动摊贩作为一种灵活的经济形态,既丰富了城市生活,也带来了城市管理的挑战。2024年8月7日,山东大学法学院“以智图治,法益民生”实践团队成员田炜婧赴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法官、法官助理等法律工作者展开深入的交流,从司法机关角度探讨流动摊贩治理的效益考量和路径选择。



访谈中,法官们普遍提及城管支队内设科室与执法大队的分工明确,但具体配置因地区而异。民事审判第五庭焦法官指出,摊贩治理需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既要保障公共秩序,也要尊重摊贩的合法权益。据介绍,在处理涉及摊贩的案件时,法院会综合考虑法律执行的成本与社会收益,力求在维护公共秩序与保护摊贩权益之间找到平衡点,在确保法律效果的同时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社会成本。同时面对摊贩与城市管理冲突的案件,法院也更加注重调解与教育,力求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实践躬行,精思妙契。通过本次访谈,团队成员对实践中流动摊贩的治理困境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为项目完善提供了实践支撑。我们期待未来的城市流动商贩治理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灵活多样的治理策略。


图 | 山东大学法学院“以智图治,法益民生”社会实践团队

文 | 山东大学法学院“以智图治,法益民生”社会实践团队

审核 | 黄憬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