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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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第三十二届主席团竞选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2    作者:法学院网站     来源:     点击:

为更好地服务同学,为学生会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开拓我院学生工作的新局面。山东大学法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计划进行第三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竞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竞选职位:

主席1名,副主席2名。各岗位职责如下:

主席:统筹协调整个学生会日常工作,负责与学校、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各学院学生组织进行沟通。

副主席(按分工不同设为2个大的方面,每位副主席主要负责其中一项):

1、主要负责学生会日常内部建设以及活动开展;

2、主要负责学生会与学校、其他学院的沟通与交流工作。

二、竞选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2、热爱学生会工作,有奉献精神,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策划及组织各类学生活动,具有大局意识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4、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对我院学生会工作现状及发展有自己比较深入的了解与思考,能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三、竞选者范围:

法学院全体12、13级在校学生

四、报名方法:

所有竞选者认真填写《山东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登记表》,表格下载邮箱:xueshenghuixiazai@126.com,密码:

biaogexiazai,将登记表与个人风采照一张发送至:sdulaw32xuedaihui@163.com

五、报名截止时间:5月15 日20:00时

六、竞选时间及地点:5月16日18:30时山东大学法学院逸夫法学楼111教室

七、竞选方式:

竞选者需经过英文竞选演讲(5分钟以内)和主题问答两个环节,演讲环节可用PPT辅助演讲,由学生代表现场进行投票,最终结果则根据

民主集中制原则产生并择日公布。

八、注意事项:

1、各年级、班级要高度重视此项竞选活动。报名、选举等各环节都应严肃认真,参加竞选的同学须好充分的准备,竞选之前发现候选人

的材料有虚假或候选人有拉选票、串联等不正当行为,经举报核实后,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2、未尽事宜由山东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会筹备委员会补充。如有任何调整变动,会及时通知大家。

九、 联系人:张国栋:18253161804

山东大学法学院团委

山东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1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