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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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法学院网络文化建设与新闻宣传相关奖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20    作者:法学院网站     来源:     点击:

各位同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网络建设管理与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网络文化环境,提高同学们参与学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山东大学校园网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山大党字〔2008〕5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法学院网络文化建设管理与新闻宣传相关奖项”的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法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活动时间:2013年1216日—2014年元月上旬

三、 奖项设立:

1、新闻宣传先进个人8人;优秀通讯员8人;

参评学生需提供其在学校、学院相关网站(如山大视点、学生在线、青春山大、法学院网站、校园生活等)发布的相关新闻稿件照片,根据其发稿数量和质量评选获奖人选。

2、网络文化建设先进个人10人;

要求参评学生在网络文化建设方面有突出贡献,传递积极向上健康的正能量,需提供在学校、学院相关网站发布的作品,参评作品仅限文学版块、山大日记、原创图片、视频等。

3、网络管理先进个人6人;

参评人为法学院网站建设、网络安全,网站维护方面贡献突出的学生根据其年度工作量、工作总结和年终述职答辩确定获奖人选。

四、评选程序
  1.2013年12月27前,参评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纸质版报学院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申请者需同时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注意:在相关网站发布新闻稿件或其他作品的,需提供网上截屏资料证明,并标注发布网站名称、发布时间、网址链接,要求稿件等参评作品清晰可读。凡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自动取消其参评资格。

要求参评作品的时间在2012年12月1日—2013年11月30日之间。

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集负责人:姜英超 18366116900

2.2013年12月28日--2014年15日,法学院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组织评委会,进行评审。
  3.2014年元月上旬,在法学院校园生活网站公布评选结,颁发获奖证书。

负责人:于老师 88378620

附件:申请表

法学院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