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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学院2015—2016学年学生社会实践经费报销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11-11    作者:法学院网站     来源:     点击:

  根据学校团委关于15-16学年社会实践经费报销的有关通知,经过团队申请、发票核验等环节,现将法学院2015-2016学年学生社会实践经费报销情况公示如下:

普通团队:
山东大学法学院“乡见”调研团队 585元
山东大学法学院“传灯者”赴济南市调研传播非物质遗产文化实践团队 200元
山东大学法学院“书行泉城”赴济南关于数字化时代新型书店发展模式调研团队 298元
山东大学法学院“医心医意”赴山西河津关于以关于以骨科为例的医患纠纷主要原因及其解决方案的调研团队 378元
山东大学法学院“晨风”赴甘肃杨庄支教队 1204元
山东大学法学院“环保公益法律人”环境公益诉讼完善路径实证调研团队 1100元
山东大学法学院“微光”赴济南市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制度评析与完善实证研究团队 971元
山东大学法学院“年画派”赴潍坊寒亭杨家埠木版年画调研团队 700元
山东大学小树林“皖林”支教调研团队赴安徽岳西关于当地红色旅游的调研 500元
山东大学法学院“阅动”赴济南、青岛、威海三地关于高校“两馆”对外开放情况及各界观点调研团队 191元
山东大学法学院“智研”赴济南调研“限摩令”实践团队 99元
山东大学法学院“绿色印象”赴济南关于景区环境保护实践团队 89元
山东大学法学院“安車”赴济南关于社区车辆安保问题分析调研团队 237元

专项团队:
“走进沂蒙老区,薪传革命精神”2016学生党员暑期实践专项调研团 2000元
“调研中国·观察调研团”——山东大学法学院“律行者”赴济南、青岛、菏泽、临沂等四地关于派出法庭“位”与“为”调研团队 2000元
“千村行动”专项团队 500元
学生党员赴井冈山社会实践 446元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12日——2016年11月1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张之光 联系电话:17853140319


                                 共青团山东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