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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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宣讲会和立项答辩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29    作者:法学院网站     来源:     点击:

  为认真贯彻实施《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修订)》以及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丰富学生“四种经历”的要求和在校期间完成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会实践的目标,进一步推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经历”教育,法学院团委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工作。近期将举办暑期社会实践宣讲会和立项答辩会,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宣讲会

根据山东大学法学院团委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为了使大一学生尽快了解社会,更好地融入学校和社会生活,掌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知识,提高大学生调查研究和交流实践的能力,决定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宣讲会。

(一)面向对象:法学院15级学生

(二)活动时间:2016531日晚630

(三)活动地点:兴隆山校区教学楼2106

(四)活动形式和要求:14级富有社会实践经验的学长学姐,向大一学生讲述自己的社会实践经历感悟和技巧,分享自己在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时的故事。在宣讲会的结尾,对学生的提问进行回答。

二、立项答辩会

(一)面向对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活动时间:2016613日晚700

(三)活动地点:法新楼116

(四)答辩要求:

1.各社会实践团队代表于答辩当日提前半小时到答辩地点签到抽签,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2.各社会实践团队代表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答辩,答辩过程分为ppt展示(4分钟)和评委提问。

(五)答辩材料:各社会实践团队请将立项申请书和策划书于612日晚800之前发送至邮箱sdulawshsj@163.com,并在答辩当天将立项申请书和策划书准备一式四份,供评委参考使用。

联系人:张之光

联系电话:17853140319

山东大学法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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