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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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2018年度法学院寒假社会实践立项答辩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6    作者:法学院网站     来源:     点击:

  根据山东大学法学院团委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为使新生尽快了解社会,更好地融入学校和社会生活,掌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知识,提高大学生调查研究和交流实践的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学院寒假社会实践立项答辩会,现将活动通知如下:
面向对象:法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活动时间:2018年1月4日 晚18:30
活动地点:另行通知
活动形式和要求:
一、答辩要求
1、各社会实践团队代表于答辩当日提前30分钟到答辩地点签到抽签,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2、各社会实践团队代表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答辩,答辩过程分为ppt展示(4分钟)和评委提问。
二、答辩材料
1、在青岛校区的各年级社会实践团队代表在答辩当天提交立项申请书和策划书,一式四份,供评委参考使用。不鼓励文件资料彩印。
2、所有本科生和研究生社会实践团队请将立项申请书和策划书于1月2日晚8:00之前发送至邮箱
shsjlaw@126.com。未及时发送资料的团队视为未参加寒假立项答辩,取消立项资格。


                                  联系人:黄彦萌
                                  联系电话:17854258579
                                  山东大学法学院团委
                                  法学院本科生联合会社会实践部
                                  2017年12月26日


附件:寒假社会实践立项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