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生活 >> 通知公告 >> 正文

【研究生】关于评审2017年研究生道德风尚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1    作者:法学院网站     来源:     点击: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风尚,提升研究生道德素养和担当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研究生道德风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山东大学在校研究生。

二、奖励额度及经费来源

奖励名额为20名,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经费来源为山东大学教职工爱心捐助基金。

三、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政治素质良好,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品行端正,综合测评优良,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未受过纪律处分。

2、重要条件:注重考察研究生的道德素养情况,优先推荐能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自强不息、尊师孝亲、责任担当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感人事迹,获得师生赞誉及良好社会影响的研究生。

四、评选原则及流程

评选工作坚持“以德为先、公开公正”的原则。

评选工作流程为: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通知要求,向培养单位递交申请表(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对申请人认真开展评议推荐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并征求导师意见等,产生1-2名道德风尚奖学金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

3、学校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单位申请及推荐情况,综合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公示,经山东大学教职工爱心捐助委员会审核后,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确定获奖人选。

4、表彰奖励。学校对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表彰。

研究生若有特别突出事迹或做出重大贡献,经学校研究,可以直接参评获奖。如发现申请人存在违规违纪或其他问题,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依规定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申请该奖学金的同学请于12月7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华岗苑N110学工办(青岛校区)或法学楼110学工办(洪家楼校区),申请表电子版发至sdulawyjs@163.com

学校通过推荐评选研究生道德风尚奖学金,发挥典型引领及榜样示范作用,形成弘扬正气、积极向上、崇德奉献的良好氛围,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

附件1:山东大学研究生道德风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2:山东大学研究生道德风尚奖学金申请表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