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生活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行法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答辩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31    作者:法学院网站     来源:     点击: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修订)》以及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有关文件要求,按照丰富学生“四种经历”的要求和在校期间完成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会实践的目标,进一步发挥社会实践作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践育人的重要载体作用,学校决定今年继续实施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计划。
根据学校团委《关于开展“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2016-2017学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法学院团委经研究,决定开展法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工作。近期将举办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答辩会,现将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时间:
  济南:2017年6月17日晚7:00
  青岛校区另行通知

(三)地点:
  济南:法新楼116
  青岛校区另行通知

(四)材料提交:

  1.请各团队认真阅读山大青字[2017]08号《关于开展“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2016-2017学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的通知》(附件1)。并于6月13日22:00之前将团队名称,课题名称(若申请调研中国或专项主题请注明),队长姓名,队长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sdulawshsj@163.com,标题为队长年级+团队名称。

  2.请各团队于6月16日晚20点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sdulawshsj@163.com,标题为队长年级+团队名称。材料包括:①团队《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申请书》(附件2);②团队社会实践立项策划书;③本团队《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学院团队组织情况统计表》(附件3,“备注”一栏不填);④有意向申报“美丽新丝路,共创大未来”调研中国·观察团项目的团队请另外提交《调研中国·观察团团队申报表》(附件4);⑤有意向申报“青春喜迎十九大,实践感知新发展”暑期调研实践专项的团队请另外提交《暑期专题调研实践专项申报表》(附件5)

(五)答辩要求:

  1.各社会实践团队代表于答辩当日提前半小时到答辩地点签到抽签,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2.各社会实践团队代表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答辩,答辩分为ppt展示(4分钟)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

  3.请各社会实践团队代表在答辩当天将立项资助申请书和立项策划书准备一式四份,供评委参考使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之光

联系电话:17853140319

(七)附件

附件1:山大青字[2017]08号《关于开展“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2016-2017学年 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的通知》

附件2:《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申请书》 (样表)

附件3:《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学院团队组织情况统计表》(样表)

附件4:调研中国·观察团团队申报表

附件5:暑期专题调研实践专项申报表

附件6:法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参考题目(仅供参考)


共青团山东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7.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