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生活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召开2021年法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预备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参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根据《山东大学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拟定于2021年6月6日召开2021年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任务

学生代表大会和研究生代表大会将认真总结2020年学代会和研代会以来的学生组织工作,充分认识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建党100周年和建校120周年的大背景下牢记肩负的历史使命和时代责任,增强学院学生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学院学生会组织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学院广大同学,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促进法学院同学全面成长成才,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到学院新法科建设的进程中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奉献青春力量。大会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学校在全面落实第十四次党代会战略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始终聚焦“六大战略”和“十大任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二)传达学院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三全育人”,坚持五育并举、建设一流本科教育、提高研究生培养水平等方面的规划部署与具体举措;

(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史哲》回信精神和党中央致辞精神,学习学校、学院领导讲话及寄语精神;

(四)听取、审议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审议《山东大学法学院代表队工作细则》;

(六)审议新一届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七)搭建同学与学校之间的桥梁,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院治理;

(八)凝聚青年力量,助力学生全面发展,在学院争创一流的历史进程中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会代表推选工作

(一)大会代表条件

1.法学院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代表的基本权利

1.在法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对法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代表的基本义务

1.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院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4.监督法学院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代表产生方法

各班级团支部参考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一)完成代表选举。代表须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选举产生,报本院团委审核备案后提交。各单位代表名单需经不少于两个工作日的公示。推荐代表将由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工作要求

5月27日—6月1日,各班级团支部推荐学生代表并要求各代表填写《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情况表》(附件二),由各班团支书汇总连同《学生代表情况汇总表》(附件三)于6月1日00:00前提交至邮箱sdulawmsc@163.com,邮件主题请以“(本/研)年级-班级-学代会代表-姓名”命名。

注:

各班级团支部请确保推荐代表能够按时参加会议。每个年级为一代表团,每代表团需选出一个团长,由团长负责该团的各项事宜。各年级各代表团团长名单需在6月1日前报送且经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大会提案工作

为推动学院建设发展,推动学生全面成长发展,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院治理的水平和效果,山东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实行提案制。为使学生代表更规范地行使提案权,提案征集工作有如下要求:

(一)提案参考方向

1.学院教育教学与成长成才方面。包括学院教育管理制度、学院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学生学术能力及就业或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风建设等方面;

2.学院组织建设与活动开展方面。包括学生组织建设、学生管理制度、学院基层党团组织建设、学院活动开展与反馈、学院志愿时长管理制度等方面;

3.学生权益与生活服务方面。包括学院后勤保障、活动场地、学生生活中的日常问题等方面;

4.其他方面。有关学院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征集要求

1.即日起,学院各年级要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聚焦学生成长成才、学院发展,广泛征集提案并进行充分讨论,在撰写提案前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2.大会提案以年级为单位提交,提案撰写要求一事一案,每个年级需提交至少4份不同参考方向的提案,每份提案应由该年级内三名以上(含三名)的代表联名提出,发起人为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

3.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对各年级提交的提案进行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交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在3个工作日内确定立案,对不符合立案要求的,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向提案人说明原因。

(三)提案提交方式

学生代表大会提案递交采用电子版形式,提案电子版于6月4日24:00前发送到邮箱sdulawmsc@163.com,提案文件及邮件命名格式为“(本/研)年级-提案人-提案方向”。

山东大学法学院

共青团山东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会

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

2021年5月26日

  • 附件【附件三.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二.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一.xls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