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促进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的持续发展,增加学生会工作机构活力与活动创新力,进一步发挥疫情特殊期间同学们的工作积极性,使法学院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系统化、正规化方向发展,同时继续发扬学生自治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理念,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法学院学生会决定开展优秀干部评选及主席团换届评选工作。为保证本次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会优秀干部评选
(一)“学生会优秀干部”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对象:法学院学生会2019-2020学年各部门副部长。
2.评选名额:按参选总人数30%的比例(四舍五入)评选。
(二)评选条件及标准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学校、学院、法学院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法学院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工作及活动,能够主动承担自己本职内的工作义务与责任。积极维护法学院学生会声誉,无有损法学院学生会荣誉的行为。可以成功参与组织本职范围内的活动,及时地、较好地完成本职内的工作。有较好的沟通、交际、协调能力,可以较好的处理法学院学生会内部关系。
3.认真遵守法学院学生会各项纪律且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参与组织本部门活动的数量不少于部门本学期活动总数的50%。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
4.组织活动策划具有很强创新性,并经采纳。
(三)参评方式
自发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参加法学院学生会优秀干部评选的同学,下载并填写《附件一: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会评优换届报名表》(见附件一),邮件主题以“优秀干部评选+姓名”命名,于6月13日晚24:00之前发送至邮箱tuanweilaw@163.com。
(四)答辩规则:
(1)本次学生会优秀干部评比答辩需各位同学自行报名,最终参与答辩人数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准;
(2)申请人按抽签顺序依次参加答辩,答辩由个人陈述(3.5分钟)、评委提问(1.5分钟)两部分组成。
(3)答辩内容主要涉及本学年工作成绩,获得荣誉等相关状况,大概分为个人介绍和述职报告两部分,可辅用PPT辅助。
二、学生会主席团换届评选
(一)报名条件
1.山东大学法学院2018、2019级本科生。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端正,有强健的身体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突出的工作能力,群众基础扎实,善于团结同学带动群众,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敬业奉献、实干苦干的精神。
3.未曾受到校纪处分。
4.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二)参评方式
自发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参加学生会主席团评选的同学,下载并填写《附件一: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会评优换届报名表》(见附件一)(勾选参与主席团竞选栏目并表明拟竞选职位),邮件主题以“姓名+主席团竞选”命名,于6月13日24点之前发送至tuanweilaw@163.com。
(三)答辩规则
(1)本次学生会主席团换届评选答辩需各位同学自行报名,最终参与答辩人数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准,如同时参加优秀干部评选,则相同内容不必重复答辩。
(2)申请人按抽签顺序依次参加答辩,答辩由个人陈述(5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两部分组成。
(3)答辩内容主要涉及本学年工作成绩,获得荣誉等相关状况,大致分为个人介绍、述职报告和未来工作规划三个部分,可辅用PPT辅助。
三、时间及地点
2020年6月15日晚7点,腾讯会议号另行通知。
四、评委设置
1.本科生代表:法学院自愿担任评委的本科生,下载并填写《附件二:本科生代表评委报名表》(附件二)于6月13日12点之前发送至tuanweilaw@163.com,法学院团委将在报名学生中随机产生并确定最终本科生代表。
2.部门干事代表:由法学院学生会各部门自行决定3名干事代表,经法学院学生会确认后产生最终名单。
3.法学院团委负责老师以及第37届法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结果公示
学生会优秀干部以及主席团换届评选结果依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由评委会审议,并报院团委通过后公示生效。
共青团山东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会
2020年6月11日